我点了点头,任他将此人-皮面-具敷在了脸上。不施粉黛,倒也不显得非常女气,说是寺人也过得去。常日行走,总归是寺人的身份便利很多,我便从萧煜那儿讨了套宦侍的衣衫来。
萧煜之前就不是一个心机周到的人,他高傲跋扈,言行放肆,残废后虽脾气大变,但脑筋并不会是以变得聪明。
如此想着,我不由记起萧独那夜看着花魁发楞的模样,心口一绞,有些难受。本来,现在被这狼崽子缠上,是冥冥当中的债孽。
“你是从哪弄来这画的?”
当―当―当――
“可惜了…….我临幸过侍妾,也不是。”萧煜喃喃,将指尖蘸的一点鲜血舔去,似不喜血味,漱了漱口便吐在了脚边的金盂里。
“皇上现在出了宫,筹算如何?”
说罢,白厉从怀里取出一个卷轴,展开来。
我点了点头,将卷轴收起,放进袖中。
那侍卫吓得神采惨白,伏跪下来:“殿下饶命,殿下饶命!”
拾掇一番,镜中已全然看不出是我本身,成了个面皮白净的小宦。
那是一场旷日耐久的战役,我当时虽年幼,也印象非常深切。
“部属这里就有一张。”白厉从怀中取出一张薄如绢纸的物事,“只不过,是女子的面相,是平时部属本身用的。”
我无声笑了:“荒唐,孤不过是与你一样,有些怪癖罢了。孤经常感觉身材衰弱,问过太医说是缺血之故,以是会想饮血。”
“部属不敢妄言。但,太子妃与乌兰同为乌氏,应有亲缘干系。”
眼下,尚方宝剑藏在哪儿都不平安,萧独既成心要它,必会去李修居处搜察,不如先取来,借修建神庙之机,临时埋在萧煜府上。
情这一字,到底为何,会令人如此固执?
而后,又寻了些蛮奴假扮成战俘,送出关外,没有多少人晓得。
生在皇家,便是如此,何况还是血亲。
许是见多了爱恨分袂,各种悲剧,我才挑选游离在尘凡边沿,而不肯耽溺此中。此为明智之举。我不敢想,若我哪一日对人动情,纵身跳入滚滚尘凡,会是甚么模样。但愿…….
我避着他,又能避多久?萧独想要独掌大权,将我节制,需求在朝中掀起一场明争暗斗,我如何能坐以待毙,任他将我困住?
我忙摇了点头,将这荒诞的动机甩去。
“够了。”萧煜将酒杯一掷,打断了我的话,似因忆起当年之事,情感非常冲动,双手攥紧膝盖,手背青筋都爆了起来。
目送信使远去, 我的心忐忑不定,但急也无用,只好坐回亭中,与萧煜共用晚膳。山珍海味,俱食之有趣, 我口干舌燥,只喝了几杯生津的茶水, 却也解不了渴。正在我狐疑是不是体内那蛊作怪, 致我血瘾又犯了之时,萧煜的家仆送来一盘物事。
我失神想着,目光飘到火线一个矗立的身影上,忙收了返来。
萧煜眼睛一亮:“甚么?”
“要帮皇上戴上么?”
布一揭开, 竟是两根去皮剥肉的大腿骨,还残留着些许血丝。
次日凌晨,白辰不期而至,身上带着残留着狠恶打斗留下的血迹,想来是好不轻易才摆脱了乌沙。见他掩上窗子,神采严峻,我知他必定查到了甚么,倒了杯茶水与他,命他坐下渐渐说。
萧煜哈腰从他腰间拔出佩剑,浑手一剑割了他的颈子,血流如注。他伸手取了杯子,接了满满一杯递与我来:“皇叔,请用。”
“可我查抄过当日穿的冰鞋,并无甚么题目。”
趁萧煜低头去看,我以袖掩嘴,喝了一口杯中残剩的童男血。
如我所愿,晚膳以后,李修被接进了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