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是个大族公子爷,常日里锦衣玉食,高床软枕,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这时候,若让他去干些夫役,赚个小钱,他嫌辛苦,不肯去干。若让他沿街乞讨,只要肯伸脱手去,丢了颜面,便能讨到,这个轻易,他天然干了。一起流落江湖,他见大街之上很多人没有饭吃都是这么干的,想来必然轻易,因此信心大增。
冯平躺在破板搭成的床上愣了半天,心中直是想着不能便死,不管如何都要轻易偷生,好好活着。俄然想到本身如若老是这般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毕竟不是个事,只怕挨延数日,本身迟早必死。想到这儿,心中惶恐,点头晃脑,斜眼看时,偶然间瞥了本身衣衫一眼,见着浑身高低脏兮兮的,有些发臭,竟是好几天没沐浴了,顿时脑筋一亮,有了活命主张,心中想着,只要本身乔装打扮一番,像那老丐普通,装成个乞丐,去讨乞食,一日三餐也许也能得个温饱。
冯平为人,生性脆弱,贪恐怕死,毫不要脸,只要本身能活性命,啥事都肯去干。当下想到这个主张,如获珍宝,说干便干,毫不踌躇,立马行动,勉强支撑起家子来,学那老丐模样,将身上锦衣撕破,从地上捞了几坨湿泥,往脸上涂抹了,将头上发髻丢掉,披头披发,顺手找了根木头棒子,当着拐杖拄了,又从路旁捡了个破瓷碗,厚着脸皮,挨家挨户,沿街乞讨,混口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