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看不透阿尔忒弥斯这个女人,既然开出了暗花,何必还要跟我们合作,就算我们全死光了,跟她也没有干系,是我们志愿接下这个任务,打死我都不信她是至心不想看到凯撒灭亡,必定还是另有目标。
“这是你的小队吗?”队长转头看了看站在边上的那些表面看上去无可抉剔的兵士。
固然她说的头头是道,但我还是感觉另有目标,我看了队长一眼,双手一摊,道:“看来我们别无挑选了?”
没体例,这个时候只能我上了,我站起家向格林中校伸脱手道:“你好中校,我叫刺客,很欢畅熟谙您。”
“如你所愿!”阿尔忒弥斯站起家,缓缓分开了大厅。
“我是中国人!”我脸上笑容稳定,声音却略微降落了一点。
时候不大,一群穿戴迷彩作战服,身材魁伟,眼神刻毒的兵士走了出去,为首的一个,一米八五摆布,身材和沙鱼差未几,比我细弱一点,西欧面孔,四方大脸,棱角清楚,身上自带一股铁血气质,一看就是上过疆场的老兵。
“在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客随主便,这里是你们的处所,我们是客人,比甚么,还是由你来决定吧!”我一脸轻松的看着他。
“你为甚么要奉告我们这些?”我决定摸索一下,能获得答案最好,就算得不到也能体味一些她的设法。
阿尔忒弥斯微微翘起嘴角,这还是自向来到这里今后,第一次瞥见她笑,就像是一副山川画上了色彩,一笑倾城,美得不像人。
“ok,那就让我看看你们狼族的懦夫吧,战役开端之前,我要确认一下,他们有没有资格和我们并肩作战,我可不想因为队友的笨拙而送了命。”队长耸耸肩说道。
“是吗,你这么看不起中国人,不如我们较量一下,输的人砍下一根手指,你敢吗?”他这两句话把我完整激愤了,本来只想尝尝他的本领,但现在,我想要他的命。
“他还活着,应当感到光荣!”我无所谓的耸耸肩,貌似打败奥古斯卡,并不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
他和格林是老朋友,不好亲身脱手,就把困难推给了我,他在中间当和事佬,这老混蛋越来越奸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