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山谷纵深有三千米,地形极其庞大,草木丛生,到处都能够藏偷袭手,一样到处都能够找到掩体。
我作为第一偷袭手占有这个位置,龙心作为第二偷袭手占有劈面的制高点,我们两个构成交叉角度射击,火力覆盖山谷两侧,让仇敌无处可藏。
我们顺着绳索很快就翻过了绝壁,没有任何停歇,在幽深的丛林里持续疾走,下午四点三非常我们定时达到预定地点,间隔入夜另有一个小时,我们有充足的时候筹办。
闻言,军刀来到崖底昂首看了看,山崖有二十米摆布,有些处所是岩石,有些处所是坚固的泥土,他低头看了看腕表,说道:“我们的时候未几了,上。”
雨水不竭的打在身上,不时还会有毒蛇出没,在这幽深的丛林里伤害无处不在,但统统都没法反对我们,狼王和闪电在前开路,我和军刀垫后,快速在丛林中穿行。
我们集合在山下,狼王拿出卫星舆图,对我们说:“翻过这道山崖,间隔目标地点不到三千米,如果绕畴昔,还要多走五千米的山路,不过,入夜之前一样能赶到目标地区。”
我的司令员曾经对我说,一个顶级偷袭手的枪膛里永久只要一颗枪弹,失手就意味着灭亡,这句话我一向牢服膺在内心,从那今后,我每一次扣动扳机,都会带走一个仇敌的生命,以是我成为了最优良的偷袭手,真正的枪王。
狼王神采正了正,严厉道:“飞机一分钟后达到指定地点,查抄设备,筹办索降。”
二十米高的绝壁对他来讲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只不过因为气候的启事,大大增加了伤害系数,可我们本来就是刀尖上舔血的人,伤害这类东西早已风俗了。
我们索降在一块空场,边防军队在这里建立了临时批示部,因为时候紧急,我们没有去批示部报导。
军刀是我的察看手,精灵是龙心的察看手,我们四人率先进入阵地安插,天眼和闪电在山谷两侧安插了雷区,制止仇敌从侧翼逃脱。
战友曾经打趣的说,只要有我在就不担忧仇敌会逃脱,因为我的枪弹长了眼睛,不管逃到那里都会一枪毙命。
我们都送了口气,闪电从上面抛下绳索,另一端系在崖顶的树干上,本身则在四周鉴戒。
没有人说话,只要刷刷的脚步声,我们就像一群天国的使者,来此只为收割罪过的灵魂。
狼王看着我问道:“你的意义是,我们提早赶到山谷,在夜里伏击他们?”
飓风突击队是一支极其特别的特种军队,总部的战役序列里并没有这只军队,是一只不存在的影子突击队,我们只服参军区司令部的号令,临时总批示仿佛也晓得这一点,并没有给我们下达任何号令,只要求其他军队尽力共同我们的行动。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们每小我都装备单兵夜视仪,擅长夜战,既然仇敌已经筹办好了圈套等着我们往里钻,我们何必那么傻,这里是我们的地盘,我们耗得起,他们可耗不起,我们就在山谷里等着,打他们个反伏击。”
从那天起,这把枪就向来没有分开过我,几年以来我不晓得用它狙杀了多少罪犯,它已经和我融为一体,成为我身材的一部分,每一次出枪都如同行云流水,统统都成为下认识的行动,简朴连贯。
按照坐标显现,我们间隔预伏山谷有十千米的山路,必须在一个小时以内赶到目标地点,再解缆之前,狼王向临时批示部说了然此次的行动打算,要求批示部供应一些保护。
半个小时后,一道山崖挡在我们面前,崖壁上光秃秃一片,能够借力的处所很少,并且颠末雨水的冲刷,更加显得光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