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我降落的回了一句,把瞄具的倍数调低,让视野变得更清楚。
我敏捷调转枪口看了畴昔,可我没发明任何目标,那座板屋一点动静都没有,从窗户向里看,也没发明有人影闲逛。
以是他们逃命,使出满身的力量,猖獗的逃命,最后只要十七八小我逃出了我们的视野,而在前面等着他们的,是换好弹匣,迂回到火线的灰熊和泰坦。
灰熊和泰坦打完以后,一向埋没着没出来,坤桑还没呈现,他身边不成能没人庇护,也就是说另有一部分仇敌没有被毁灭,如果对方有偷袭手,这时候出去很轻易被爆头。
怕死并不成耻,我们都怕死,上了疆场起首要学会逃命,只要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战役,只要痴人才会站在那边等死,你想证明甚么,证明不怕死吗,满地的尸身,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人记得。
看着身边的战友一个个被狙杀,那种惊骇就像一场烈火伸展到统统人的内心,不晓得下一颗枪弹会落在谁的身上,他们惨叫着,发了疯似得四散奔逃。
“呼唤队长,猎物进入丛林,剩下的交给你们了!”我在无线电里向队长汇报。
恰好趁这个机遇,尝尝这装配好不好用,翻开今后,对准镜上先是呈现几个数据,我也看不懂,紧接着面前的统统都变了,阴冷的处所色彩变成暗淡,板屋朝阳的一部分闪现暗红色,而人体则只显现出一个表面,收回黄绿相间的色彩,有些部位也闪现出淡红色,分歧的色彩反应出了分歧的温度。
“发明目标,六点钟方向草丛,五小我,没法辨认谁是坤桑,但我感受他就在内里。”我嘲笑一声,在无线电中说道。
我不能打死他,只能吓吓他,因为不晓得谁是坤桑,万一这一枪把坤桑干掉,那可就赔大了,白受一天罪倒是小事,找不到人质的谍报,我们就完不成任务,又不知要费多少波折,那就得不偿失了。
他们两个经历老道,天然不会犯这类弊端,也懒得提示当局军,两人埋没好了,就等着听响。
我们顺着味道传来的方向找了畴昔,一向走到村庄最内里,发明一间大屋,比其他板屋大了三倍不止,腐臭的味道就是从内里传来的。
“把他们送进丛林,我们的任务就完成了。”死神淡淡说道。
在我和死神两个偷袭手的收割下,剩下的武装分子无处可逃,他们惶恐,无助,惊骇,想要反击却找不到我们的位置,想要逃脱却被射穿了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