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如何办,收束统统的巫族,制止增加不需求的伤亡呗。我早些时候还筹办招考祖巫例构和议一下,但是想了这么长时候,也没想出甚么好体例。”
那家伙刚一落地,立即摇身一变,化身成了一名和其他巫族普通模样的漂亮青年。青年亦是腰间一块兽皮,身上描画着图腾仿佛包含天道,浑身高低充满着轻灵之感,左脸也画着一些图腾,面积和共工差未几。
难怪之前宸陨注给本身了很多力量,本来是如许,太一恍然大悟。殛毙能够获得力量,遵循宸陨的说法,这个天下现在已经变成网游普通,杀人能够获得经历值的境地了。洪荒本就是弱肉强食,如许说来,这天下恐怕要乱起来了。
“别的共工,你这件事情做的有点过了,天吴做得对,再如何说现在龙凤麟三族是洪荒第一大族,即便我们有着父神的遗泽,可除了我们十二个外,大部分的兄弟姐妹还没有三族那样强大的力量,对于那三族,我们最好避其锋芒。”
或许是看出太一的纠结,宸陨笑着揉了揉太一的脑袋,太一一扁嘴,没有说甚么,不过内心却有暖流流过。
“小家伙,愿不肯意和我跑一趟。”
“为甚么不可呢,你甜睡了太久,身上的精血已经埋葬到连我都没法感知的程度。只要带着你在身边,靠巫王血脉长时候刺激,说不定才气唤回你的精血之力。之前后出壳的一代巫族也呈现过这类征象,一个元会之前出世的阿谁小巫族一向被帝江带着,到现在也才唤醒了一丝丝的精血之力。我可不想等你成年的时候,身上还没有巫族图腾呈现。”
“大哥,你早该下这个决定了。实在除了我们两个,其别人也一向都想回到不周山糊口,那边毕竟是我们的出世之地啊。何况有大哥开口,想必他们也情愿搬家的,十二部落一气连枝,糊口在一起也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