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那女子的眼神,扫过来时,像是从黑暗里头一把将他揪了出来,要扒光他衣服里里外外瞧个明白,穿到他骨子里的锋利。
活到现在,是第一次,第一次有人能够让他血脉喷张,勾起他前所未有的猎奇心。
残破不全的院墙,墙角墙头长满了青苔,家门的两块门板,一推,沉重的嘎吱声,只要略微不谨慎,顿时碎成四分五裂。
这位花家废料大蜜斯,绝对不是个废料啊,据他明天亲目睹到的,除非他和万爷、云尘景都瞎了眼睛,另有阿谁被她阉了的县太子爷白被阉了。
花夕颜,走到了自家小院门前。
平生开的最冷的一篇…。真是人都不晓得上那里去了,,>_
------题外话------
“当然。万爷怎能比得上她?”
是好险好险。
丑吗?
这底下,究竟藏了甚么故事和奥妙。
小书童越想,越满身起一遍鸡皮疙瘩。
不是他自夸,能从黑暗里抓他出来的人,世上没有一个。他是这世上独一真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的人,人家为此封了一个封号叫做白泽阁主。不是人的名字,但是极具威慑力,他喜好,如许没有人敢随便来打搅他。
头束一顶紫金冠,冠上镶了七颗宝石,细心辨,是七种色彩,红橙黄绿蓝靛紫,是将人间的色彩全包了,唯独缺了吵嘴。可见,这男人是非常讨厌吵嘴这两种极度的色彩,满身衣服金饰无一剔撤除了这两色彩。
“你给我说清楚了。”一手毫不包涵地往小书童手腕上抓紧了,不给他跑,令狐京旭用像要吃人的眼神逼到小书童鼻子前。
“小鸽子,你是笨啦你!”令狐京旭伸出的洁白玉指,在身前面貌清隽貌美的小书童额头上敲打了下,“万爷能和她比吗?”
那么丑的面貌,却只是出奇的,令人益发想晓得,一张倾世美颜之以是变成倾世最丑的原因。
吓死他了!
狭长的像是刀削普通扬上去的眉,刚性的,眸子出奇的美艳潋滟,柔性的。刚柔并济,亦男亦女。最美的那抹薄红的唇,火辣辣的,唇形完美,妖艳妖孽,略勾的唇角,却无疑带了丝残暴,刮着黑幽里吹来的一股北风。
“但是,阁主,一个废料,一个弃妇,你以为她比得上万爷哪儿了?搞到她的动静,又不能卖给人。没人情愿出高代价买她的消息的。”小书童更不睬解的是,“阁主,你连天下第一美人都看不上眼,如何,会对一个半张脸都被烧成坑的女子起了心机?”
现在,他能够要悔怨了,当初如何不把这个故事跟踪下去。
那丰神俊朗的男人,披着明丽的大红锦袍,斜躺在一条细得没有两根指头粗的枝条上,仿佛是一只文雅的红鹰,竟让人感受不到一点重力。
他家阁主看多了俊男美女,养成了极其抉剔的目光。莫非,正因为美女看的太多,麻痹了,阁主在这方面的爱好变成了变态?
为此,他身边的小书童都非常不欢畅:“阁主,为何打消行动?大好的机遇,不持续跟踪下去吗?”
小书童哪跟和他赌。不,这世上,没有一小我敢和令狐京旭打赌的。令狐京旭之以是能成为逢赌必胜的赌王,是因为这世上没有白泽阁主不晓得的事。
确切有些让人恶心反胃的面貌。可云尘景不是喊着要她劫本身的色吗?闹得贰内心一块痒痒了。
说是猎奇心能毒死猫,但这世上的人说了,若能勾起白泽阁主猎奇心的人,绝对不是凡人,能够栽入史册名垂千古,或遗臭万年,归正,不是凡人。
不过在本日以后,他这个白泽阁主的封号道不定要拱手让人了。因为刚那女子,是差点把他的踪迹揪出来了,并且,在万爷与云尘景两小我面前上演了一场他从没见过的戏法,让他看入了迷,把本身本来的打算和目标全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