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奴借着烛光写着,耳边是穆青不急不缓的声音,他在讲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是安奴之前从未听过的。
“就一个碗,咱先拼集着,等过会儿再出去买。”穆青把碗往安奴这边推了推。
安奴听话的点头,跟着穆青的手行动神采专注当真。
穆青道是感觉有些奇特,这《西厢记》向来是女子喜好的,就算是穆青,也只是感觉内里的诗词比较好,但是对于故事情节倒是不大在乎的。反倒是安奴,却像是个小女人似的,跟着哭,跟着笑,那张都雅的小脸上变更神采的时候看得民气都萌坏了。
特别是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孩子,即便有了名声,也是保不住的。
决定了写,题材却也是个大题目。
思来想去,终究决定还是写才子才子比较稳妥。
现在的人,闲暇光阴做的最多的事情便是赶赶集市逛逛庙会,略微有些闲钱的去那些青楼楚馆里头听曲儿。
穆青见他不由逗便也不再逗弄他,笑笑,把羊毫在安奴手里放好。他让安奴代笔,一来是为了让安奴练练字不至于今后见不得人,二来也是为了粉饰掉本身的笔迹。
绕到了安奴的身后,穆青一手撑在桌上,另一只手扶住了安奴的右手,道:“你的手太硬,并且每次下笔又太用力量,收的时候也不收力。落笔重,收笔轻……”
现在的男女大防虽说有,但也没有到那种被男人看了一眼就要他杀的境地。王谢蜜斯――就像穆庭那样的――也是很多的,平时就不是刺绣就是作画,如果有一本小说给她们解闷……穆青想了想上辈子那些文学网站的盛况,深深感觉此路可行。
穆青笑笑:“无妨事,我之前还每天赖床来着。”不等安奴说别的话,“快尝尝看,主子我的技术如何样?”
武侠是不要想了,影象里的武侠小说大部分都有些反动思惟,写出来被人发觉就是个死。玄幻也不可,那边面的各种事情过分飘忽,写出来就怕没人看那也是白搭力量。写汗青的话,过分弘大,耗时也久,远水解不了近渴。
西厢记,算不短,也不算长,而此中的故事也算得上是简朴,却能够成为传播已久的典范天然是有它的事理。
一本西厢,不长也不短,羊毫字本来就快不起来,一个早晨倒是绝对写不完的。
穆青摇点头,还是算了,这方面能够渐渐渗入,直接写出来怕是会出乱子。
但他却没问,也没说,乖乖的去洗了脸,漱了口,坐到桌子中间的时候手里被塞了个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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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印小说的铺子不是没有,只是少得很,大多还是靠着印四书五经为主。
安奴听了这话,先是一愣,继而一惊,几近要把手上的羊毫扔了。
以是穆青选了个比较稳妥的体例。一起走来他也见了很多,穆家的藏书中也有很多近似小说的东西,但内里内容惨白浮泛到有趣。
拿起勺子尝了尝,算不得很好吃,但是对于吃了好几天的烤馒头的穆青来讲已经充足了。
周朝的话本小说并不非常昌隆。读书识字的人都是非常宝贝的,寻求的是“朝为农家郎,暮登天子堂”的糊口,天然不会费经心机去筹划这些“小业”。并且,因着戏曲尚且处于抽芽状况不成体系,天然也没有那么多人靠着写折子脚本为生。
愿天下有恋人终立室属。
安奴耳朵有些红,看着本身写的一团模恍惚糊的东西,耳朵更加红了。他撂了笔,活动了一动手腕,眼睛倒是看向了穆青:“主子,你如何会想出这么成心机的故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