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天路 > 第十二章 蛋花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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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穆青选了个比较稳妥的体例。一起走来他也见了很多,穆家的藏书中也有很多近似小说的东西,但内里内容惨白浮泛到有趣。

思来想去,终究决定还是写才子才子比较稳妥。

写话本,毕竟不是大道。

周朝的话本小说并不非常昌隆。读书识字的人都是非常宝贝的,寻求的是“朝为农家郎,暮登天子堂”的糊口,天然不会费经心机去筹划这些“小业”。并且,因着戏曲尚且处于抽芽状况不成体系,天然也没有那么多人靠着写折子脚本为生。

“这个张生,厥后又没有返来找崔蜜斯?”安奴实在是忍不居处以问了出来,但是在穆青刚张口时就兀自摇了点头,“主子别奉告我了,奉告我了就没意义了。”

武侠是不要想了,影象里的武侠小说大部分都有些反动思惟,写出来被人发觉就是个死。玄幻也不可,那边面的各种事情过分飘忽,写出来就怕没人看那也是白搭力量。写汗青的话,过分弘大,耗时也久,远水解不了近渴。

一本西厢,不长也不短,羊毫字本来就快不起来,一个早晨倒是绝对写不完的。

要不,写*?

现在的男女大防虽说有,但也没有到那种被男人看了一眼就要他杀的境地。王谢蜜斯――就像穆庭那样的――也是很多的,平时就不是刺绣就是作画,如果有一本小说给她们解闷……穆青想了想上辈子那些文学网站的盛况,深深感觉此路可行。

可这个字太丢脸也不像模样,最起码得让人认出来不是?并且纸和笔都是要钱的,安奴现在因为写字时候不久,写的字都大得很,一张纸也就写上四十几个字,如果一向如许,一本《西厢记》出来,怕是要拿箱子才气装走。

安奴听话的点头,跟着穆青的手行动神采专注当真。

安奴耳朵有些红,看着本身写的一团模恍惚糊的东西,耳朵更加红了。他撂了笔,活动了一动手腕,眼睛倒是看向了穆青:“主子,你如何会想出这么成心机的故事来?”

穆青更加乐呵起来,也拿起了勺子开吃。

他服侍穆青的时候不算短,何尝见过他会做饭的。君子远庖厨,这句话安奴也是晓得的。

现在的青楼楚馆还没有生长成皮肉买卖的场合,大多是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很多文人雅士都喜好去那边集会,做些诗词歌赋。有些青倌人的文艺素养乃至比的上很多读书人,而如果有人的词赋被驰名的倌人看中了编了曲儿,此人也就能直接立名。

两小我凑在一个碗前头,脑袋抵着脑袋,说着笑着的时候,少年人的清脆声音传出了很远。

穆青探头看了一眼,伸手拍了拍安奴的手腕:“太紧了,松一些,你如许写出来的字别人怕是都认不得。”

这句话,穆青放在了书籍的扉页。

愿天下有恋人终立室属。

“你主子我……也是听别人说的。”穆青目前还不算太厚脸皮,干咳了一声说道。

拿起勺子尝了尝,算不得很好吃,但是对于吃了好几天的烤馒头的穆青来讲已经充足了。

西厢记,算不短,也不算长,而此中的故事也算得上是简朴,却能够成为传播已久的典范天然是有它的事理。

刻印小说的铺子不是没有,只是少得很,大多还是靠着印四书五经为主。

刷了锅子,把米洗洁净,在锅子里放了水加上米,盖上盖子,然后穆青就去院子里跑了几圈,活动的差未几了,约么着粥也煮的差未几了,就回了厨房,翻开盖子,飞了个鸡蛋出来,加了盐巴,闷了一会儿便盛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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