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出世,灵感虽早,但真正落笔倒是前阵子被打击最大的时候,总之横看竖看都感觉一脸扑街相。没想到跌跌撞撞还是熬到上架这一天,看保藏数据仿佛还不太寒酸。感谢大师的支撑和厚爱,新书的章评乃至还看到超等陈腐的老读者ID,那一瞬的感受真的难以诉说。感谢大师,无觉得报,唯有更新。(新书这个题材对于理科的香菇来讲实在是很吃力,剧情安排并不顺利,所幸渐入佳境,渐渐找到手感了。)
看表面,刚过舞象之龄。
“任何事情都是过犹不及,适当最好。小酌怡情,酗酒伤身。五郎恰是长个子的年纪,酒量浅些无妨。待年长,再练酒量也不迟。”
褚曜牵着骡子摩托在一家熟谙的酒坊前停下,不远处便是他常常买下水的肉铺。偶尔有熟谙他的人跟他打号召,他也点头回应。
酒量好的能千杯不醉。
说完又扭头看了眼身后某个方向。
他又看着沈棠去买了一张长木凳,随便找了个街口坐着,一只只酒坛子顺次摆开,看着有几份当垆卖酒的架式。
沈棠坐在简易小马扎上,双手托腮看着来交常常的行人,正想着要不要呼喊两句,一道人影遮住了头顶阳光。她与褚曜同时望去,待看清来人的模样,不由得暗道好生俊朗。
“五郎,但是那里不舒畅?”见沈棠莫名走神,神采恍忽,褚曜将她神思唤回。
这如何卖酒?
“五郎买酒坛何为?”
少年从钱囊摸出一角碎银。
“小娘子,你这卖的甚么?”
再看此人边幅,鼻如悬胆,唇若涂脂,整张脸最超卓的,无疑是那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明显唇角没有一丝弧度,但看那双眼总感觉少年在笑,见之敬爱,顿生亲热。
难怪不愁被骗啊。
路人一听就气笑了。
沈棠哼了一声。
褚曜暗中拽了拽沈棠的衣袖。
豪放实足:“买!”
沈棠道:“我不买酒,我买酒坛。”
固然身上的布衣料子极浅显,长发随便用红绳束起,腕绑黑绳,腰系粗布,脚踩草鞋,但仍难掩周身贵气。盖因此人肤色偏白,口齿整齐,如何看都不是浅显人家能养出来的。
集市甫一开市,车马行人,络绎不断。有牢固摊位的商贩早早搭起摊子叫卖呼喊,那些挑着摊子的货郎则走街串巷。
这倒是看不太出来。
PS:新书题材是老梗老题材,有读者说新奇甚么的,香菇实在是忸捏。实在灵感源于很早之前看过的儒道至圣,当年连载的时候香菇一向有追,开首和文章设定真的冷傲,记得当时候追了好久,也曾受开导,萌发过写一本言出法随元素的古文,但一向搁置,现在重拾也属缘分。
思疑他脑门写着“冤大头”三字。
哐当一声,她将木牌往摊子一立。
沈棠好笑反问:“我何时说要卖你空酒坛了?你这位小郎君成心机,既然担忧我卖空酒坛,为何还‘慷慨解囊’被骗?不怕财酒两空?”
沈棠道:“能买能买,天然能买。一坛酒两斤三百文,不二价,小郎君当真要买?”
沈棠看货,一口气要了十只土棕色的圆肚酒坛,酒坛圆滚滚,坛底独一巴掌大小。
啊,不,是酒坛里卖甚么酒!
沈棠:“……”
按理说应当写个上架感言的,实在之前有很多想说的话,但临到上架这时候,却又甚么都说不出来了。关于这本新书,香菇本身是没有太大信心的。
褚曜:“……”
沈棠摇点头。
沈棠初时不解,顺着看去却发明少年腰间挂着一枚墨色虎头玉璧,玉璧之上有暗金色斑纹,细心一瞧竟是小小篆字。只是这枚玉璧与衣裳色彩过于靠近,未第一时候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