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朝仪正津津有味吃肉呢,俄然听到一个声声响起,一开端她没有理睬,因为在她心中天大地大吃肉最大,可吃着吃着,她双眼却越来越大,嘴里的咀嚼速率也越来越慢,终究在游移了三个呼吸后,公孙朝仪俄然瞪大双眼,满嘴肉的转过甚来。
公孙朝仪胡乱嚼了两口,将嘴中肉咽下去后,一脸镇静欣喜的模样。
听到公孙朝仪熟谙的称呼,朱晨桓向前走了一步,一点也不介怀的为公孙朝仪擦了擦嘴角的油渍,笑道:“你看我现在还是乞丐吗?早就跟你说过我是有大身份的人。”
两人拼桌坐在一起,很少喝酒的朱晨桓又一次例外,与女侠公孙朝仪对酒当歌,人生四大喜,他乡遇故知算一喜,即便对朱晨桓来讲石玉城不算他乡,可碰到少数几个能够至心相待的故知,也还是值得庆贺的。
公孙朝仪一见到肉就走不动路,见到好吃的肉更是脚步重如泰山,一步都走不动,以是刚到这个巷子口,她就被这肉香味所吸引,连本身的目标与目标也不顾了,对她来讲,这个天下上两件事最首要,一件事是吃肉喝酒,另一件事就是行侠仗义,而吃肉喝酒排在第一名。
朱晨桓见她这一点淑女都没有的模样,不由得苦笑道:“你也老迈不小了,就不能淑女一点,实在看你如许貌,除了我这么抉剔的人,找个夫家不难,可你老是不顾本身的姿势,吓都把人给吓跑了,谁敢娶你啊。”
朱晨桓愣了半晌,然后错愕的转过甚向后看去,只见在他身后的桌子上,正有一个二十岁摆布的女子坐在那边,女子面有豪气,头发用一根红绳随便绑着,显得简朴又萧洒,她穿戴一身淡绿色紧身练武服,右手将宝剑往桌子上随便一扔,右脚也是抬起来踩在长木凳上,等菜期间,无聊的她拿起一根筷子放在嘴里咬了咬,仿佛是感受筷子有些坚固,秀眉皱了皱。
而朱晨桓看后则是一脸苦笑,一别快两年了,她可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