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拉上后办公室就暗了下来,照明的灯主动亮起。本来封天明还奇特程澈为甚么这么谨慎,但看到程澈身上触目惊心的伤势,封天明顿时被吓到了。
“封先生,澈少爷交给我们便能够了。”
程澈惊呼了一句,然后就像重伤难支一样,昏倒畴昔,倒向的方向……天然是往封天明怀里倒了。
“不消了,这天下上没有比我的处所更安然的了,归去奉告你们大蜜斯,就说澈儿我带走了。”
封天明吓了一跳,仓猝收回治愈术,顺带一伸手,把少年揽在怀里,“竟然……本来如此。”
游移半晌,程家人折中了一下说,“封先生,大蜜斯让我们贴身庇护澈少爷,不成分开半步,您看……”
“我是怪物,不消管它就会好……”程澈小声说,语气惶恐不安,恐怕封天明是以就要他了一样。
启事嘛,血族实在是太少见了,乃至程澈是封天明亲眼所见的第一个血族,并且封天明的亲人里也没有人是被血族害死的。
暗自松了口气,目前看来封天明没有为民除害的意义,那么还是有很大机遇让爱人把他带回家的。幸亏幸亏,不然他就只能逃离人类社会去找那种马老爹了。
或许千年前光亮方士和血族确切势不两立,但时候能淡化统统仇恨,就像曾经被当作血食的人类中都有人变得崇拜血族,光亮方士不仇视血族又有甚么猎奇特的呢。
程澈埋没得打量了一眼四周,隔音结果应当是不错的,刚才办公室门被关上的一刹时,走廊上门生的嬉闹声就消逝了,因而程澈跑畴昔把窗帘拉上,期呐呐艾的蹭到封天明中间,卷起了袖口,暴露一双尽是伤痕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