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雁是柴小木的朋友,并且是知己老友,是他买下了柴小木的驴,又收留了无处可去的柴小木。他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君子,又和顺又驯良,一人独居在诗禅小筑以内,他在江湖上有很多很多朋友,平生从未与人说过一句重话,好似永久都是那么和蔼,那般安静。
他们这几人仿佛极有默契,不大一会儿便生起了火堆,烤衣暖干粮一点没迟误,里头有人受了伤,稍先血腥味冲过雨水消逝无踪了,但这会儿又伸展了出来,虽是不浓,腥气却非常重。
秦雁本来是一个很完美的男人,他不缺钱,也不缺朋友,更不缺爱好,乃至连他的表面也如脾气普通的超卓。秦雁本来能够很完美,可惜他没有左臂,事情是启事成果也非常简朴,他的一个朋友惹了费事,但到最后倒是秦雁承担了这个费事,中毒以后他就当机立断的斩下了半截胳膊。
再没多话。
雨越下越大,过不大一会儿,破庙里又闯出去一队人。
他此次说话,嗓子并没有抬高,是以说得又亮又响,新店铺子开张拿来道贺的锣敲得怕是都没他的嗓子亮。那一行人簌簌转过甚来,好似事前排练好了普通,神情都非常冲动,唯独那断了手臂的青年只是烤动手里的干粮,并不说话。
非见红是一种□□,名字也简朴了然的不可,就是非要见红不成。它在江湖上赫赫驰名,一旦内服,神仙难救,凡是外用,也少不得要割肉削骨。它若当即发作也就罢了,偏还是那种刚中时全然瞧不出来的,待到人发觉,已是皮烂肉腐,毒入四肢百骸了。
荀玉卿冷冷瞧了他一眼,俄然道:“在你心中,我生性就是如此轻浮放荡?”实在他这话倒没做他想,只是感觉难不成辛夷的脸就这么碧池,别人瞥见了就感觉像是在撩人?
“我可不想奉迎人家讨到你身上去。”荀玉卿嘲笑一声,抱臂一字一顿的回道,“你说是吗?”
“你会不会解非见红?”荀玉卿低声问道。
这队人说多未几,说少很多,足有七八来个,有男有女,皆带着斗笠,穿戴打扮倒是各不不异。领头的是一个彪形大汉,脸上有三条伤疤,嗓子较粗,瞧着他们两人已坐在里头烤火,便低低说了一声:“打搅。”
他面貌生得艳美,语气却冷若冰霜,活脱脱从志怪小说当中走出的蛇蝎美人普通,那行人便又警戒起来,恐怕是甚么未曾听闻过的正道中人。本来给秦雁递面饼的少女最是较着,她暴露了极凄苦又难过的神采来,伸手扯住秦雁的下摆,瞧得荀玉卿内心头一软。
铜钱疤,独臂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