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万物声来我为仙 > 第十一章 恰同学少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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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玉固然学习成绩远没有文修梵和王九千好。但是,因为被父母从小富养,以是,见多识广。各种才艺浑身。会弹钢琴、会跳舞、会品鉴珠宝玉石、会投资、会高尔夫、会唱歌……

手镯的体积远比耳坠大,而位置又比鞋显眼,以是,受存眷的程度也最高。王九千一眼就看出,明玉手上戴着的镯子,是前几天在工厂内里赶制的三支手镯中,质量最好的一支。

但是,这首歌较着和齐声高唱的氛围不搭。本来,歌词和曲调中的意境,便是空灵漂渺,超脱于尘凡之上的。即便有牵绊,也不过是两小我之间的轻语。

站在舞台上的明玉,毫不怯场。一身行头,让门生中识货的女人们大惊失容。

“昆仑巅、江湖远,花谢花着花满天。叹尘凡、落红颜,天上人间。情如风、情如烟,琵琶一曲已千年!此生缘、来生缘,沧海桑田,成流年……”

台下世人本来也不过是用看花瓶的目光看明玉,听明玉亮开嗓子,却蓦地沉寂了下来。启事无他,明玉的嗓音,在唱歌的时候,本来就是沉寂空灵的。

归正,凡是一个白富美该会的,她根基上都会。并且,有的才艺程度还不低。据王九千所知,明玉在初中的时候,就拿下了钢琴八级的证书。而唱歌,是明玉最喜好,也最善于的一项。

“昆仑巅、浮生远,梦中只为你流连!笑尘凡、画红颜,浮云翩跹!情难却、情相牵,只羡鸳鸯不羡仙!此生缘、来生缘,难分难明!”

固然,明玉并不是买东西只挑贵的买的白富美。但是,出于对品格的寻求,明玉还是常常会买一些名牌豪侈品。以她的身家,也消耗的起。

现在,却被世人齐声欢唱,搞对劲境全无。除了王九千以天耳通的神通,从明玉嗓音些微的窜改入耳出一些无法。其别人并无所觉。却不知,还是《豪杰歌》之类的歌曲更合适大声齐唱。

明玉这一曲,分歧于其他歌星唱情歌,大多只是对付差事,而是体味极深。仿佛,她所唱的,并不是一个胡想的天下中的游戏,而是刻骨铭心的切身经历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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