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着上述的原则去遴选故事,我们应当遴选混乱惊奇的故事呢,还是简朴浅显的呢?据我看,应抢先拔取简朴浅显的。故事简朴,人物天然不会很多,把一两小我物写好,当然是比写二三十小我而没有一个胜利的强多了。写一篇小说,假定写者不善描画风景,就满能够不写风景,不长于写对话,就满能够少写对话;但是人物是必不可贫乏的,没有人便没有事,也就没有了小说。发明人物是小说家的榜首项任务。把一件混乱热烈的事写得很清楚,而没有发明出人来,那最多也不过是一篇优良的陈述,并不能成为小说。因此,我说,应抢先写简朴的故事,很多重视到人物的发明。试看,国际上要属英国狄更司的小说的交叉最混乱了吧,但是有谁读过以后能记着那些明争暗斗的故事呢?狄更司到本日另有很多的读者,还被推许为庞大的作家,莫非是因为他的故事混乱吗?不!他发明出很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仿佛我们的李逵、武松、黛玉、宝钗,都成为永久永存的了。重视到人物的发明是件最上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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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风俗,我们既能够不愁没有东西好写,并且能够免除了初级兴趣。客观实际仅仅实际,其本身并不就是小说,详密的调查了那些实际,然后加以片面的辨别,才是我们对人生的讲解,才是我们对社会的教诲,才是小说。对混乱与惊奇的故事应取保存的表情,倘使我们在混乱当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贯的事理,于惊奇中找不出近情公道的讲解,我们最棒不要动手,因为一存以热烈惊奇见胜的心,我们的兴趣便初级了。再说,就是熟行名家也常常亏损在故事的交叉太乱、人物太多;即便部分上有极胜利的本地,但是团体的不匀调,捉襟见肘,还是水中捞月。
在前面,我说写小说应先遴选个故事。这或许小小的有点语病,因为在实际上,我们写小说的动机,偶然分不是源于有个故事,而是有一个或几小我。我们倘然碰到一个风趣的人,很能够的便想以这报酬主而写一篇小说。不过,非论是先有故事,还是先有人物,人与事老是分不开的。国际上约莫很少没有人的事,和没有事的人。我们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完事。我看,题目倒仿佛不在于人与事来到的前后,而在于如何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换句话说,人与事都不过是我们的参阅质料,须由我们集结应用以后才成为小说。比方说,我们本日听到了一个故事,其间的仆人翁是一个青年人。但是经我们思考今后,我们感觉设若仆人翁是个老年人,或许就能给这故事以更大的打动力;那么,我们就无妨替它窜改一番。以此类推,我们能够尽情窜改故事或人物的全数。这就仿佛是说,那足以惹起我们重视,乃至想去写小说的故事或人物,不过是我们首要的参阅质料。有了这点参阅以后,我们须把平生的经历都拿出来作为参阅,想方设法的来使那首要的参阅丰富起来,象拔擢一粒种子似的,我们要把水分、温度、阳光……都极细心的调剂得得当,使他抽芽,长叶着花。总而言之,我们须以艺术家自居,全数的质料是由我们分派的;我们要写的东西不是陈述,而是艺术品――艺术品是用我们全部的生命、生存写出来的,不是随便的给某事某物照了个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们的职责是在发明:假借一件事或一小我所要传达的思惟,所要发作的感情与情调,都由我们本人决定,本人实施,本人作到。我们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仆从,而是全数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