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和哥哥就被洛叔叔留在太守府宫里,他每天都会抽时候出来与我们一起玩耍,偶然还会带着另一个小哥哥,他会给我们一个个的泡茶喝,我年纪最小老是等不及,他便老是将泡好的第一杯茶递给我......”少女浅笑着饮了一小口茶,“但是我们没有在离城待上几天就又回了太明,城墙灰灰的太明,那座太守府宫成了我小时候做梦经常会梦到的处所,姹紫嫣红,繁华似锦。”
少女又给本身泡上一杯,端起来闻一闻,笑着,眼眶却有些红,“当时候我实在并不睬解太守是甚么,只感觉这位洛叔叔暖和可亲,另有他家的屋子好大,他问我离城好吗,我就说好,我说在离城父母能够让我在大街上随便游逛也不消太多人跟着,在太明不可,我只能在自家的院子里待着,没有一个朋友,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在中都城有一个哥哥和我一样也没有朋友,也老是在本身的院子里待着,他说阿谁哥哥有一天会回到离郡,我便能够和他成为朋友。”
少女点了点头,“初时识得的字不太多,也会往信封里塞一些树叶花瓣,比及前面些,便能够写些春去秋来,直到某一天父亲与我说不要写了,我才晓得实在他们一向都是晓得的。”
少女深呼吸一口气后持续道,“我写了很多信,也收到了一些,父亲不让我写我便不敢再写,可我仍旧不时便能探听到你的动静,直到再大一些我才晓得,小时候那很多连地点都没有写清楚便寄出却能收到复书,是因为为我寄信的是一群附属于洛叔叔的人,我想我真的是接管了一个了不起的任务,只是这任务的背后,还异化着大人们太多的东西,过于庞大......”
听到此处,本来始终看向窗外仿佛听戏人普通的洛川才忽的转过甚来看向少女,有些惊奇道,“你往中都城寄信......?”
另一边叫做陆思凡的少女一边泡茶一边开了口,“思凡五岁的时候曾随父亲母亲和兄长一起去过一次离城,颠末繁华的街道,带着新买的玩具,进入那一座大大的太守府宫,那么高的院墙,那么大的宫殿,当时候的太守还是洛叔叔,他在后宫的大湖边一个大大的殿堂里设下私宴接待我们,只要他和我们一家,他说他与父亲亲如兄弟,我不该该叫他太守大人应当叫他洛叔叔,”她将泡好的茶一杯敬给思齐,一杯敬给年青女道,两人便也就坐下一同饮茶。
“保护一方如许的事情还是让你父亲来做吧,你和他都应当信赖你的洛叔叔没有选错人,我若连一个陆东风都容不下,又要拿甚么去容这天下?”洛川一笑起家往外走,路过少女身边的时候伸手在她头上按了按,“洛川很感激那几年里你给他写得信,那是他在中都城里为数未几的自在和欢愉了,别的,收好你洛叔叔送你的手镯,这该当是他最保重的东西。”
“我情愿的,”她笑着点头,“我喜好那座离城,也喜好那座太守府宫,何况如果我去了那边,太明统统士卒亦或百姓便都能够放心了,我一个小女子,这辈子都没法像父亲那样上阵厮杀保护一方,如此一来勉强也算是保护一方了吧。”
少女低着头点了点,“思凡本年十五岁了,虽说养在深闺却也识字读书,父亲是极珍惜我们的,很多时候办了宴席与部下们高谈阔论会带着我们,耳濡目染之下也晓得了很多事情,”她停顿了一下后仍旧大风雅方的说,“一朝天子一朝臣,洛叔叔如此安排是在为我筹算,更是为父亲和全部陆家筹算,我会记得他的好,陆家更会记得他的恩。”
少女点了点头,左手重抚右手腕上的碧绿镯子,“自太守大人从中都城而返我实在就已经晓得了,因为洛叔叔给我写了一封信,他说当初与我说过的阿谁哥哥回家了,他必然会来太明城,如果我见到他以后情愿随他回离城,便戴上这枚镯子并将这封信交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