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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芝抬头答:“理实如兄言。谢家事夫婿,中道还兄门。处罚适兄意,那得自任专!虽与府吏要(yāo),渠会永无缘。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
府吏还家去,上堂拜阿母:“本日大风寒,北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本日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神!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
府吏再拜还,长叹空房中,作计乃尔立。转头向户里,渐见愁煎迫。
府吏得闻之,堂上启阿母:“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床笫,鬼域共为友。同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
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年始十□□,便(pián)言多令才。
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未至二三里,摧藏(zàng)马哀思。新妇识马声,蹑履相巴结。欣然遥相望,知是故交来。举手拍马鞍,嗟叹使心伤:“自君别我后,人事不成量。果不如先愿,又非君所详。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应别人,君还何所望!”
序说:东汉末建安(公元196-219)年间,庐江太守衙门里的小官吏焦仲卿的老婆刘兰芝被焦仲卿的母亲赶回娘家,她(回娘家后)发誓不再嫁人。她的娘家逼迫她再醮,她便投水死了。焦仲卿听到(刘兰芝投水而死)这件事,也在(自家)天井的树吊颈死了。当时的人记念他们,写下这首诗记叙这件事。[1]
阿女含泪答:“兰芝初还时,府吏见打发,结誓不分袂。本日违交谊,恐此事非奇。自可断来信,缓缓更谓之。”
阿母白媒人:“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不堪吏人妇,岂合公子君幸可广问讯,不得便相许。”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说有兰家女,丞籍有寺人。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遣丞为媒人,主簿通说话。直说太守家,有此公子君,既欲结大义,故遣来贵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