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伪装死亡 > 第二百一十四章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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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谁让人生厌的麦奇在能够杀掉本身的时候却放弃了,莫名其妙的人、莫名其妙。然后被人杀了,那小我是谁?人呢?

瞥见了那小我。

杀了他,必然要杀了他。

连云伟在脑海里敏捷丢弃这类动机、鄙弃这类动机。

画面恍惚不清,既贫乏意义,也不明因果;

连云伟猖獗地积聚着精力量力,如果现在有人现在在近间隔察看他的身躯,他或许会重视到连云伟的一侧眼睑微微抽搐了一下,仅此罢了。精神的每一个行动都要预先设定打算、继而配给力量,就仿佛戈壁中因缺水而靠近灭亡的人在按量吞喝着水壶里的水,不能答应一丝一毫的华侈。

黑框眼镜,浅灰色T恤,只是右边都被鲜血染红了。刚才本身的那几发枪弹,有一发打中了他。

田桂华眯起眼,想抬起持枪的左手。

肥胖的中队长如许说。

……

……

恍惚的表面,化作缕缕烟灰,仿佛大风吹散的飞机尾迹,垂垂崩溃,融入虚无。

疼痛是连云伟的朋友,是他能够把握的东西,是他需求时能够驱除体外的东西。另一方面,疼痛感在奉告他:你在痛啊,就证明你还活着。

纯粹的意志力一贯能够克服各种窘境,最优良、最强大的兵士,此次也不例外。

你是最优良的。十七岁的时候,教官在全部集训大队面前如许夸他,当着统统的队员们,厥后,那些队员有很多成为了他的袍泽兄弟、互托存亡。

视野内,房间突然暗了下来,他晓得,这是脑细胞贫乏氧气,正在逐步中断活动——起首封闭的是听觉与视觉,很快就会轮到知觉本身。

本身是来杀人的,是来复仇的。刘海死了吗?死了很多人……

火线的房间内有喘气声,声音沉重而朽迈。

渐渐地、谨慎地、稳定地爬起,右手垂在身侧……,解开皮带牢固?好了,开端走动、保持体力。

我就是为了殛毙而存在的,这是我无与伦比的天赋地点,是我独一无二的天命所归,我要持续殛毙,我之以是持续殛毙,是为了证明不管是如何强大的恶人,也会被人所杀,是为了证明身边的仁慈之人不能白死。

有着让人讨厌的笑。

固然在某些方面有所减弱,比如体力、比如反应速率,但却仍然能够想到其他体例停止赔偿。更首要的是,我还没有出局呢,我还没死,他们觉得我死了吧,这就是我最大的上风。

这时候,他在想能够看不到这个镜头了。

连云伟的眼睛里俄然变得清澈、敞亮,他有些贪婪地吸了一口气,像是火线的呼吸声、喘气声让本身的生命以后重新抖擞了朝气。

不能屈就于排山倒海而来的欲望——放弃、甜睡、停止。

这是谁的屋子里?

麦奇。

二十一岁的时候,在察看手与偷袭手被迫击炮炸得血肉恍惚以后,他一小我,在丛林里暗藏了4天5晚,割开了目标的脖子、收回战友的残骸、走了70千米达到集结点,团头拍着他的肩膀,奖饰道。

就在这个时候,或许是被血腥味惊醒了,或许是闻到了灭亡的味道。田桂华终究从昏昏沉沉中伸开眼,瞥见了这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他先是有些担忧,惊骇本身没能完成所愿。紧接着,连云伟认识到本身的感受器官开端顺次停止事情了。

本身另有几分钟时候能复苏?

走廊里除了那具女尸,空无一人。他渐渐跪倒、趴下,以标准的步兵蒲伏姿式匍匐进步,全然不顾空中上的鲜血与本身染血的衣服在地毯上留下的宽广陈迹。每一米,对他来讲都仿佛是一千米,但他不会等闲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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