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那天在酒吧,当他发明一个女人一早晨大部分时候都用来看他的时候,并没有惊奇、羞怯,只当是路边又一朵野花罢了。不过这朵野花有点特别,看年纪应当是比他还大,长得不算标致,但是很有气质,眼神沉着,乃至不太像身处酒吧,倒像是商务舱里的白领正在筹办一次构和。因为这点特别,丁喆特别留意了一下,见直到打烊这个女人还没走,他擦好杯子,就走畴昔扳话。
在S市的前三年,他的糊口像是在给母亲守孝,每天定时上放工,少言寡语,除了事情根基不如何跟人交换,遇见主动的女主顾,要电话、请他喝酒的,他都是笑着摇点头一概而过,老诚恳实的夹着尾巴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