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已经将近早晨九点,路上的行人并未几。我在马路上猖獗的疾走着,没有方向,没有目标的疾走。
我吓的站在原地,惊骇的看着他们。
可我并不等候天亮,我躺在床上,但愿时候能永久的逗留住,永久不要到明天。因为明天我又要面对顾先生。但是这个天下上,你独一不能要求的东西,就是时候。不管你多么不肯意,他老是会推着你一步一步的往前走,毫不转头,也不断留。
我看着他拜别的身影,俄然开端感到绝望。
战役时傍晚里来的时候不一样,此时大抵已经深夜了,酒吧门口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动着,勾画出两个大字“初恋”。
我不能在在街上走下去了!我想起顾迟他们在黉舍四周的的那家酒吧订的阿谁大包间。或答应以去那边姑息一早晨。
肯定了目标以后,我就朝着酒吧走去。
我回身,头也不回的就朝内里跑去。阔别这个处所,阔别这个屋子,阔别顾先生。这是我脑海里独一猖獗的动机。
我如何不像电视里说的那样做好周到的打算,带着衣服,带着统统的积储再走呢?那样的离家出走才是完美的,不像我现在如许,宽裕的站在街头,看着路边人来人往,不知去处。
总之我是不想归去了,第一次,我那么率性的,那么不顾统统的想要离家出走。而我的身上只要出来时候带的五十块钱。我开端悔怨,我乃至没有为我的出走做过任何的打算和筹办,就那么的脑筋一热,转头就走。
还好车子并没有停下来,伴随了阿谁小地痞夸大的大笑声,扬长而去,消逝在了街角。
此中有一个穿戴红色t恤的青年看到我走了过来,抬开端打量了我几眼,抿了一口杯子里的酒后,又低下了头。
暗淡的灯光下,劲爆的摇滚音乐打击着我的耳膜。我走到吧台处,因为早晨恰是酒吧最炽热的期间,那边坐着很多的人。正在一边喝酒一边谈笑。
天开端渐渐的亮了起来。我乃至感觉黑夜是那么的长久。不敷我汲取到充足的安抚。
坐在前面的阿谁男生回过甚看着我,轻浮的对着我吹起了口哨。
不管如何,我都不会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