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青梅竹马,林菀想到苏越曾经跟她开打趣般说了一句话。
同家病院同间病房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同分出世?浅浅,你肯定她不是你丢失已久的mm?
苏浅浅特地在公道两字上打上引号,目标就是让林菀想个实际点的体例,不要出些馊主张。
找阿谁女人去对于这位俄然冒出来的青梅竹马的话,就算青梅竹马被她打败了,那她也能够打出GG了。
苏浅浅:「那如何办?莫非我就如许眼睁睁看她住出去?」
林菀:「甚么?!!她筹办住进公寓!!」
林菀脑海中想到一个女人......
书上还说,这类过了萝莉春秋却保持着萝莉体型的少女,被称之为‘合法萝莉’,如许的女性,更加让那些宅在家里的男性喜好。
林菀现在想来,如果阿谁女人算是天降系的话,那苏越那句话算不算不是开打趣?
弟弟他固然跟普通宅在家里不出门的男性分歧,但他面对的也不是普通的‘合法萝莉’。这位‘合法萝莉’,但是卖萌撒娇天生MAX的可爱少女。
而鼻涕虫,她本年固然十八岁了,可她的身形跟萝莉少女差未几。
林菀:「......」
林菀:「浅浅,说吧,你想让我做甚么?」
林菀:「浅浅,看你现在的语气,你提早并不晓得你弟弟青梅竹马会住出去吧。」
......
认识到方才本身有些失态,为了不引发将来大姑子闺蜜思疑,林菀仓猝转移话题。
天降系......
苏浅浅想到了一个题目。
到这,林菀明白方才她升起那种不祥预感从何而来了。
在她没住进公寓前,鼻涕虫有和弟弟同居过吗?
这天生的干系未免也太强了吧......
不可!不可!不能去找阿谁女人!!
苏浅浅:「嗯,我没想到她俄然会回到渝城并且提早和老爸老妈与她父母筹议好了住进公寓。」
呸。
林菀:「浅浅,你是不想让她住进公寓是吧?」
林菀:「那就对了,现在的环境就比如是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浅浅你现在做甚么都是徒劳的。」
只不过,至今为止,林菀也没见过苏浅浅和哪位男性走得近,就算那位追了她三年的校草柳子越,最多也就是能在她身边普通交换罢了。
这位与苏越君临于顶点的青梅竹马,在天生干系上已经让林菀头疼了,现在对方还要与苏越同居?
同居后还是那样,豪情败犬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