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事前早已电话联络好,陆唯抱着阮轻舟直接走进VIP病房,大夫随即就出去了。
阮轻舟一愣,发笑道:“莫非不是因为司华年是百姓男神?那必然是因为这个角色过分完美,太有应战性!”
不错,《锦瑟韶华》这部小说的确是阮轻舟的手笔。当初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也不知那里来的灵感,她一大夙起床只花了两个钟头的时候,就将整篇故事的纲领拟好了,仿佛一夜之间统统灵感如雨后春笋般从脑海中溢出,仅仅三个月的时候,这篇50万字的作品全数结束。
演过那么多场戏、那么多分歧的角色,这可不像是他的风格!
“真的?”阮轻舟不成置信地昂首,但是她的脚真的好疼,又肿又胖的看起来像个大肉粽子,没个把月尾子好不了!
待宋大夫分开,这厢好不轻易消停下来,陆唯正筹算剥个橘子削个苹果,做一回新期间三好男友,就听外头走廊里传来孔殷火燎的脚步声。
抨击,绝对是抨击!阮轻舟愁闷地想。谁让她曾经有一次陪陆唯看病的时候,一不谨慎数落过一个疼得哇哇直叫的熊孩子吃不了苦,而阿谁熊孩子刚好是宋大夫的儿子,而宋大夫又恰都雅到了这一幕呢!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陆唯缓缓道来:“因为这本书是你写的,他是你笔下的人物,还是一个完美到无可抉剔的男人,我就是想体验一下,小舟心中等候的完美女人究竟是甚么样的。”
来人是宋大夫,是陆唯的专属私家大夫,大大小小的疾病全由他一手包办,此人脾气古怪,凡是对人不是爱答不睬就是冷言冷语,但幸亏一手医术也并非浪得浮名,起码事情起来能让人忘了他不讨人喜好的臭脾气。
经查抄,幸亏阮轻舟骨头够硬,没有伤到筋骨,只是脚脖子充血,肿得跟甚么似的,略微动一下都疼得不可,就像是断了一样,痛入骨髓。
幸亏她一贯悲观,凡事都往好的方面想。她眨了眨眼,赶紧奉迎地笑笑,“是我怕,我不想因为我的启事影响到你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