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我在谷中的日子是很清闲的,欢畅时,我会挖“棒棰”草,实在我也不晓得它叫甚么名字,只因它的模样像棒棰,故称它棒棰草。我也会同林中的鸟儿相互追逐玩耍;不高兴时,我会本身去河中“躺尸”,棍骗天空中偶尔过往的野鹞(野鹞相称于老鹰,吃其小鸟)。小孩儿的模样也是更易让那些野鹞被骗,它们也吃尽了我的苦头,久而久之,它们便不再信我。我也是以落空了兴趣。我只能去找其他好玩儿的东西。谷中的那些小活物看到我都会有着惊骇,因为它们感觉我才是这谷中最可骇的存在。也的确如此!
妖的生命里不该该有牵绊,它只是六合夹缝中的产品。它不能卷入豪情的人间,更不能与人类在一起。万物与各自的运转法例,外族是千万不成同婚,更不能育子,那是要得天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