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年青的领主却早已鹄立殿前。他换下了以往的教廷式长袍,取而代之的倒是一身中世纪骑甲。金色的铁甲,斩马大剑。他矗剑而立,神采庄严。
领主格林还是单膝跪地,施礼的姿势:“是!伯格大人。”
偏生这些人大要上都是一种凝重,不,或许不是凝重。而是冷酷。这类冷酷不像是活力,活人的气味,相反,有一种只要在死人身上才气看到的暮气!
看到这些人,那位戎装在神的鹰领领主却笑了,久违的笑,就像见到了多年不见的老友。
这言语不但恭敬,更近似谦虚。
阳光所晖映到的每一寸地盘,都不竭有人在集结。
“王……他还在吗?”伯格感慨半晌,谨慎的问了一句。
而伯格大人,是十三圆桌骑士中仅次于迷雾骑士的大人,他的信奉,又如何会不果断?又如何会跟着好笑的时候而消逝?
他重新来到了这个天下上!既然王……已经去了天国,那在这个天下上,另有甚么能够反对他?以他现在的身材……
难不成伯格大人死的太久,重生以后连最根基的骑士道精力也健忘了?这不对啊,伯格大人是真正的十三圆桌骑士,也就是圣殿骑士的奠定者之一。
“哦?是吗?”伯格忍不住笑了,一笑。那骷髅脸竟有簌簌的掉下腐朽的骨块皮肉。看的格林一阵反胃。
“伯格大人?”一念至此,格林心中的踌躇去了几分,在开口,语气就多了几分笃定。
一念至此,伯格忍不住昂首看本身腐朽的如同枯木的手臂,一笑:“固然丢脸了点儿,但还是很好用的。”
“重振?精力?世道?寰宇?呵呵……”格林的语气很传染人,但伯格却像是在细细咀嚼他的话。那语气听起来,近似讽刺。
“是该给这个天下一点色彩看看了,一千年了,一千年后的明天,这些俗气,笨拙的人类竟然占据,享用属于我们的天下,这……这是……”
说谈天止于呵呵,伯格这一笑却把格林搞的直觉莫名其妙。
格林低头,语气仍然谦虚:“王已经去了天国!”
人群靠近,阳光之下才让人垂垂看清面庞,那些人那边还能称之为人,如果称之为骷髅也许也不为过。
“哈哈,好,好一句女人终归是女人!那么,格林,奉告我在一千年以后的明天,风头最盛的女人是谁?”
“以骑士之礼火化。”
戎装出场,这就是要杀人的节拍!
“以是,你重生我是对的,那么,格林。让我看看你的邑从在那里。”这故乡伙的思惟还停在千年之前。
玛利亚终归是叹了口气,将桌上的盘子收了一收。这是一个纤细的行动,却也通报出一个动静,她情愿顺从凌欢的决定。
面对那持剑而来,身上铠甲较着异于浅显阴兵的骷髅,不成一世的领主竟哈腰行了一个骑士礼:“伯格大人,没想到竟将您也惊醒了。”
这些人,本来就是死人!
“遵循骑士道最名誉的传统,我一向豢养着邑从,并以骑士道精力严格的要求我的主子,但如您……伯格大人所见,这世道已经不是我们当初的世道了,我的封地被夺,只能屈居于此,而我那忠心耿耿的主子们,也假装成他们的模样混迹在这个天下。“
“说说你吧,唤我的雄师返来,所谓何事?”直到这时,伯格这才仿佛想起了格林。
一眼望去,除了铠甲是新的,手中的兵器是新的,统统的统统,都几近腐朽。
换言之,伯格大人如果会消逝,那他底子就没法将他重生,哪怕他具有圣器也不可。
“看起来,这世道是式微了!”伯格并不睬会还是半跪在地的格林,而是环顾了这古堡一眼,语气非常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