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弟的老宅当中,有养着一条狗,精确来讲应当是条獒。
“糟糕!”
龙獒的叫声不像狗那样汪汪汪,它更近似于吼。声音浑浊而宏亮,霸气测漏。
嗅气味这类事,人,并不善于,但有一种植物,绝对很善于。
“吼~~~”
这时,那名“接”林嘉儿来的司机从密室方向走了出来,一听到这话,冷冷地对他们说道:“这车,你们谁也不能开。”
这类獒,人间少见,乃是当年四大师族之一的慕容氏家属培养出来做为战役帮助的凶兽。
此去,孟猊便是想借龙獒一用,只要将龙獒借来,那么不管那伙人把林嘉儿藏在那里,纵是掘地三尺,龙獒也嗅得出来!
并且,这两次,也都有他孟猊参与此中。
而孟猊则坐上驾驶位,油门一轰,车子出深山老林中杀出的猛兽,驰向遥遥通衢。
素净而可骇!
老宅,就在市内,间隔并不远。
此话刚一出,另有一个略微有点专业目光的人,不由骂道。“妈蛋,这辆是高贵版,市场价六十多万,卖二十万?你脑筋秀逗了?”
这是关机的状况!
一想到狗,孟猊当即在路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向着市内徒弟常住的一处老宅驰了去。
孟猊心急若焚,重重地吼了一声。想想林嘉儿这女孩,运气还真是多舛。前几天赋被青龙会的独眼龙绑了一次,这下又被强行掳走一次。
徒弟将龙獒一向养在这处老宅里,平时也是由他的弟子照养着。
藏区之獒,凶悍者,虎狼皆惧之。
一时候,感慨万千。
――狗!
“嘿嘿,话说狗哥也才开甚么丰田罢了,这车要不换个牌照,我们本身开?”一人眉飞色舞,提出建议。
这里的门路四通八达,想凭着这一丝血迹找到她,那机遇实在是太迷茫了。
这十多年畴昔,龙獒未曾见老,反而愈发强健。
孟猊一笑,然后就从车库当中,将一辆灰尘仆仆的越野车开了出来。
话说,如果能够仰仗这气味,是不是就能够顺藤摸瓜地找到林嘉儿的地点呢?
林嘉儿现在的环境也不晓得如何了!
龙獒则被关在后院的一只铁笼子里,它很强健,站起来有两米高,浑身毛发戎起,壮若雄狮。
顿了顿,他俄然眉头一振,“气味?”
车门一翻开,龙獒很自发地先行钻进了后座。
再次回到那处滴血地点,用手指沾了点血放在鼻子尖处闻了闻,血腥味极浓。
龙獒抖了抖浑身金黄毛发,尾巴一摆,仿佛是表示很乐意。
孟猊摸了摸它的头,以咨询地口气看着它,道:“现在有点事要你帮手,跟我走一趟吧?”
光彩鲜红,滴落在地,有如初绽蔷薇。
獒的存在,自古有之。比狗高大,且凶悍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