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男人也真是的,一见面就要喝个你死我活的,一点意义都没有,小玫,我们来猜拳,或者摇色子”
第一杯能够喝得很畅快,但第二杯的话,就不那么轻易了,牛哥花了一两分钟,好不轻易才喝完,已经是满脸通红,有些熏熏的,战力是临时没有了。
林夕正要答复,却被一声惶恐至极的锋利叫声打断了:“死人了!”
“没事,明天高兴,我就舍命陪君子,谁想喝都能够来,不过一杯两杯的就不要过来丢人现眼了,起码三杯起才纵情。”
一瓶啤酒约有五六百毫升,而这个杯子,起码是一升的容量,相称两瓶啤酒。
戋戋啤酒,在他的法力运化之下,就跟喝水一样,喝再多,也就上个厕所罢了。
四周小火伴的脸上都是不成置信的神采,莫非这家伙当场不要脸的把酒倒了?
摆了然要喝个痛快。
酒量好,渐渐喝,这三扎的烈性啤酒是能喝下去的,但一次性灌下去,那就要命了,不吐也要倒。
林夕只凭超人的听力,就能稳操胜券,除了杨玫,其别人的确是来送人头的。
还能有此捷径?不愧是王谢大派!
林夕奋发了起来,赶紧诘问杨玫。
自夸夜场小王子的他,最特长的,就是摇色子。
牛哥额头有盗汗冒出:豪饮两升烈性啤酒跟没事似的……糟糕,仿佛碰到硬茬了。
杨玫漫不经意的话,让他“啊”了一声。
对方不喝最好,接下来能够平静很多了。
见是摇色子,世人也纷繁要插手,一起玩。
“林兄弟好酒量,我也敬你一杯。”
姓林的不成能喝得比本身快啊!
何况,他很讨厌喝个酒也要跟小人一样的家伙,用话挤兑别人跟车轮战甚么的最轻贱了。
牛哥不信赖,但他很快就没时候不信赖了。
杨玫表示有点看不下去了。
这句话牛哥听得却很刺耳,明知是熟烂的激将法,但他还是拿起一杯大口的喝起来。
跟这些人不熟,以林夕的脾气,当然是一点面子都不给。
林夕没有回绝,而是干脆利落的一饮而尽。
竟然喝得比本身快?!
公然,三杯打起的话一丢出去,才凑过来的那家伙,就讪讪然的缩了归去。
比方灵药堂的堂主,就是被这类事卡住好几年的不利鬼之一,世人皆说,如果不是炼体卡了他七八年的话,说不定现在已经是金丹真人了。
“这杯是还敬牛哥的,先干为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