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尸不会那么快出去,我陪妳去厨房吧!”他笑了一下,再度让我萌发如沐东风的感受。唉!我要把持住,我说过,我是不会爱上狐仙的。
“莫非你以为,我是没知己的人?”我怒瞪着纸门上他的倒影。亏我明天中午煮了海鲜面给他吃,晚餐又大显厨艺烹煮了一大锅鸡肉咖哩,他竟然现在才发明我有知己?!“早晓得我就不烧饭给你吃了!明天我就学你,煮锅青菜豆腐汤,就算一餐。”长乐的厨艺我领教过,他的菜汤淡而有趣,蔬菜也煮的很硬,约莫就是水开了,把蔬菜丢下去,熄火完工,那种感受。
“去哪?”我推开纸门时,他已经站在门口。他推测我换衣服是想出门,但是他望着我时,还是呆了一下,他怔怔看着我身上的衣袍,没多说甚么。或许他是在想,我这小我如何那么厚脸皮,占有了他的衣服,死活不偿还!但是他既然没开口索讨,我就筹算持续装聋作哑下去。
以是,我不懂,长乐眼中那股悠长而庞大的哀痛感,到底是如何一回事?
“厨房的咖哩健忘收,我怕生苍蝇。”我笑了笑,他脸上的神情仍然冷酷,但是那双眼睛,还是那么标致,揪得我内心飘飘零荡的。如果明天,我是男人,他是女的,我老早就把持不住,趁同处一室的机遇吃了她吧!还好我是刚毅的女性,晓得自我节制,非论身心都是。我赏识他的内涵与外在,但是我不会笨到爱上一个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