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间的战役是要正端庄经的,是要穿上铠甲让两位骑士老爷先战役的,如许打群架是没驰名誉可言的,但是杨毅留了个心眼,只是说列夫骑士来找他报仇的,要把洛克郡统统的马都要归去,却没说战书的事,以是洛克郡的百姓并不晓得列夫骑士下了战书。
整套铠甲拼装上,直接就能直立在地上,当真是威风煞气,杨毅就没有这么好的铠甲了,乃至连甲都没有,就穿了个琼斯的褴褛皮甲,琼斯的铠甲还是让他本身穿戴,毕竟他才是真正的主力,杨毅跟列夫骑士一比,实在是寒酸,乃至连讳饰头部的帽子都没戴,就这么轻装而来。
杨毅怕的是列夫骑士偷袭,毕竟洛克郡没啥军事力量,就那么三十多个马队,固然被琼斯狠狠的练了几个月,可就是一群新兵蛋子,见了血哆不颤抖都不好说,可如果布阵,面劈面的兵戈,那就没甚么好怕的了。
看到河劈面列夫骑士在忙繁忙碌的披甲,一百多个穿戴皮甲的骑士混乱的围成一堆,有的乃至还没上马,杨毅就晓得他赢定了,都没带踌躇的,抽出腰间的破剑,朝着前面挥动,大声喊道:“打击侵犯者,洛克郡的人永不平服,洛克郡的人永不为奴!”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固然练习时候短,杨毅却信赖三十个新兵应当还是有必然的战役力的,可琼斯是这个天下的人,秉承着这个天下的端方,据理力图了几句,说他如许兵戈是不对的,是不名誉的,传出去会对杨毅的名誉形成侵害。
必然要奖惩洛克郡的骑士,把他俘虏了,仍然给他贵族的报酬,让他每天陪我斗地主,但是他没想到,杨毅晚到了一个小时不说,全部洛克郡的百姓都来了,内里另有七个小矮人……几百号人浩浩大荡,杀气腾腾。
听到杨毅装逼的战书,福曼很懵逼,问道:“你还没说带多少人应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