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家后门通往异世界 > 第三十四章 火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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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以罗尔莎和斩风团的身家,一令媛币不算甚么大钱,但是要让她一下子取出去,想想也不太能够。毕竟金币的重量摆在那边,一百个金币就差未几五六斤重了,如果是一千个金币,那就是五六十斤,再有钱的人也不会把这么多金币随身照顾。

罗尔莎说着,就从脖子上摘下了一块东西,鲜明是一条项坠,银色的链条末端挂着一根花生粒大小的茶青色宝石,递给韩沉看了看:

关于这个题目,韩沉过后就教过璎珞。获得的解释是如许的:

韩沉看了一眼罗尔莎拿出来的东西。

对于韩沉来讲,能把短剑卖到两百金币,就已经很对劲了,并且这火晶石一看就是好东西,就算罗尔莎真的认账了,拿到实际天下当红宝石卖,也能卖出不错的代价。

“很普通啊。因为作为冒险者,常常要在丛林中和各种魔兽搏杀拼斗,即便是在城镇中,偶尔也会有冒险者之间的应战产生。过于频繁的战役,特别是战技的施放,对兵器的耗损是极大的,普通兵器店售卖的精铁长剑,常常用到两三个月,就会呈现破坏,以后再接着利用,兵器本身的能力会大大缩水。

……

一……一千??

当代工艺制造的一把短剑,在异天下竟然卖出一令媛币的天价,对此韩沉也感遭到万分惊奇。

至于剩下的三百金币……”

韩沉一时候没有反应过来。

他这个反应落在罗尔莎眼里,女冒险者还觉得他嫌代价开低了,踌躇了一下,又弥补道:“如果这个代价你还不对劲的话……我还能够再加一些别的的东西。”

听名字就晓得是火系属性的,形状看起来好像晶莹剔透的红宝石一样,而宝石中间却有一团火苗般的东西燃烧跳动。韩沉站在中间,都能感遭到从宝石中不竭披收回来的元素颠簸,连氛围中都模糊变得炎热了几分。

既然想要的东西罗尔莎没有,韩沉也不再多问,很干脆地接管了罗尔莎的开价。

其实在冷兵器作战期间,一把刀剑的用度当然不低,但比起刀剑本身的花消,更多的开支还是要用在保养上。

顿了顿,罗尔莎又说道:“或者,你能够跟我一起去我们斩风团的驻地走一趟,等今天下午团里的其他队员从黑丛林返来,我就把剩下的八百金币凑齐了给你。”

但是罗尔莎看到这把短剑后的孔殷表示,却让韩沉内心忍不住嘀咕起来:

“有战技么?水系或者冰系的,打击性的那种?”这是韩沉听到罗尔莎的话今后,做出的第一反应。

韩沉踌躇了一下,点点头,说道:“那好吧,就先用这枚火晶石当作抵押,鄙人次见面之前,我会帮你好好保管的。”

毕竟一令媛币,已经是个不测欣喜,如果不是碰到罗尔莎,韩沉也底子不会晓得这把短剑会有这么值钱,就算少赚点钱也没甚么,纯粹当送小我情给她了。

而凡是意义上的好剑,只是利用寿命略微长一些,能保持半年以上才产生破坏,但过了这个刻日今后,就要重新采办新的兵器。”

韩沉冷静记着了这个名字,想着今后如果有机遇去的话,必然要先找找冰系战技。

“这是用三阶魔兽疾风狼王的晶核做出的邪术道具,能够天生风元素的护盾,禁止五次致命伤害,我曾经用过两次,还剩下三次,信赖能够抵得上三百金币的代价。”

“这个……”

罗尔莎沉吟了一下,又将短剑拿在手里,细心看了一会儿,然后从本身身上取出一把匕首,双手对碰了一下。

在异天下,特别是冒险者之间,以物易物是很常见的。

每把兵器都有本身的耐久度,为了不让它们提早破坏,必须经常打磨修补,需求的时候还要到铁匠铺回炉重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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