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简坐在洞口,依托着死去的公虎,不时往篝火里增加枯枝。偶尔有胆量大的野兽上前,他就抬手打发了。
公然,很快就有野兽寻了血腥气赶了过来。绿莹莹普通的眸子,那是狼群。吼怒着的黑影,是野熊。夜枭普通在树上腾跃的,倒是看不清到底是甚么东西。
扛了一只半大野猪的高仁抱怨到一半,俄然见得地上的小刀,就惊奇问道,“咦,这不是要抢小米的刘家小子吗?少爷,宰了他?”
还没等离得洞口近几步,小刀满身的衣裤已经没有无缺之处,丝丝缕缕的血迹渗入出来,疼得他暴怒。
别说他一个毛头后生,就是全部北安州的老猎人也没这个本领…
世人都是喝彩起来,这个去寻了水替小刀洗伤口,阿谁从包裹里取伤药,忙个不断。
氛围好似凝固普通,终究,山林里模糊传来喧闹之声,老熊岭的乡亲们赶来了。
即便箭术最高超,胆量最大的猎人也不敢伶仃面对山林之王,更何况还是两只?
小刀忍着扯破的把柄,扶着山壁走到洞口,看到如此,就沉默的依托着坐了下来。
可惜两只老虎常日别的不会,闪躲腾挪的身法最谙练,抓扑腰甩的本领也是独步山林,那里会惊骇一个小小“食品”的威胁啊。
小刀没出处的心慌,伤痕累累的身材生硬之极。
冯简拔出母虎心口的匕首,冲着高仁摆摆手。高仁撇撇嘴,低声抱怨了一句甚么,到底还是跑了出去,但转而就扔出去两只白狐,嚷道,“少爷,你方才猎的狐狸啊?既然都赢了,留着这小子的命倒也没甚么。”
昨晚在陆家,他但是用尽统统本领把情敌逼到了山林里,以他最善于的体例,想要占尽先机,博得心仪女人的芳心。
公虎按耐不住,第一个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