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女人穿戴高跟鞋,揭示出来的是一种高雅的美好,像一只傲岸的白日鹅。那么,她们脱了高跟鞋,便是揭示出一种灵巧的和婉美,像一只敬爱的小绵羊。
秦朗悄悄低下头,微微吸了一口气。
莫非是,苏菲儿?
“坏孩子,你如何能喜好我?”
“教员,我喜好你。”
随后,她悄悄去脱本身的银灰色高跟凉鞋。
乐馨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秦朗晓得她不会随便为一个男人做这些事情,以是,当乐馨为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很打动。
她这副欲拒还迎的模样,完整扑灭了秦朗心中的火焰。
他咽了口唾沫,猖獗的喘着粗气,将乐馨的小腿抬起来,乐馨没坐稳,一下子倒在床上,秦朗顺势看去,的确要鼻血爆棚。
乐馨不晓得他有了神农鼎,现在,在乐馨的眼里,他就是一个在乡村种地的小农夫罢了。但是乐馨不但没有看不起他,反而还情愿为他做这些事情。
这份豪情让秦朗心中打动万分。
那饱满而又暖和,嫩滑中带着丝丝电流的触感,让他的心头,一阵狂热。
但,一个女人,不但仅是靠一双腿来吸引男人的,她们的满身高低都是完美的艺术品。很多女人不会晓得,脚,也是征服男人的一大利器。
乐馨忍不住的翻了翻白眼。
乐馨仿佛触电普通,微微用力,想要将脚抽返来,却没法摆脱秦朗的魔爪。她焦心而害臊的表情,使得她呼吸逐步短促起来,胸前那对山峦,跟着她的呼吸,而忽上忽下,起伏不断,被秦朗看在眼里,酥化了他的刚阳之心。
白日鹅太美,倒是用来赏识的,小绵羊再敬爱,倒是用来揉虐和咀嚼的。
乐馨仿佛被秦朗看的不美意义,一双小手把通红的脸捂的紧紧地,不敢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