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无敌的那些年 > 第二十四章 堂主,你胭脂掉了!

我的书架

将肩上的花仙子往地上一放,丁小磊扭了扭脖子,把一小我扛在肩上这么久,对于刚发育的少年来,还是有些重的。

“从速给我换善恶功劳,我另有很多事要忙呢?”一想到之前一向在寻觅花仙子,害得他连今晚的大街还没扫。看来要抓紧时候将这里的事情搞定,从速去扫大街,不然被清闲老头发明他赚外快,恐怕屁股又要疼了。

门外站在数名小厮喉咙咽了咽,有人牙齿乃至颤抖,心说:内里那位懦夫别在说了,他们堂主最讨厌别人说他脸上抹胭脂,这如果活力起来恐怕不得了了。

魏中贤一愣,随即面色一冷,能坐在正堂之上,就算是傻子都晓得他是白马城侠义堂堂主,可面前之人却问出这么痴人的题目,那只要一个能够,那就是疏忽本身,疏忽本身这个堂主。

这场叛变持续十数年的兵荒马乱,大汉多次差点灭亡,在快将近灭亡之时,一名威武大将军带领全由穷户构成的军队,最后翻盘了。

……

“这位懦夫,你肩上的但是克日白马城内呈现的丙级恶人花仙子?”小厮谨慎翼翼的问道,他来到侠义堂也有五个年初了,刚来的两年还是有武者将恶人送到侠义堂内,只是接下来的三个年初,恶人仿佛消逝了般。

其实在五百年前,侠义堂的堂主都是武学境地极高的武者才气坐上堂主之位,可因为一个城池的侠义堂分堂堂主俄然叛变,带着数万名武者想要颠覆大汉。

“咳咳!”一声干咳声传来,正堂内的几人顿时停动手中的事情,齐齐看向正堂坐着一脸粉白的中年人。

“哦,本来你就是侠义堂的堂主啊!”丁小磊恍然大悟,他传闻侠义堂堂主都是由大汉任命的朝廷命官,并且都是浅显人。

“这位堂主,你胭脂掉了,现在这世道冒充伪劣产品还是挺多的,你今后要买胭脂还是去青龙街的天香阁买,那边的胭脂不但好用,并且代价也公道。”

瞧见丁小磊这般疏忽本身,还对他下号令,魏中贤气得咬牙切齿,白面的脸上不竭颤栗,偶然还会落下一点点的粉底。

此次只能忍了,谁叫他这三年来没上交一个恶人,如果再不上反目人,他这个堂主的职位恐怕保不住了。

之前那小厮再次呈现在侠义堂大门前,将丁小磊迎了出来,边走还边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眼丁小磊肩上的花仙子。

“哦,是啊!”丁小磊拍了拍花仙子的臀部,点点头,仿佛肩上的花仙子就是货色普通。

但有一点他晓得,面前之人必然不属于白马城义士,因为现在的白马城义士早在二年前走光了,剩下的恐怕也只要白马城城主许霸天。

俄然想起一句话:余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杀尽仇寇,败尽豪杰,天下间更无抗手,无可何如,唯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平生求一抗手而不成得,诚寥寂尴尬也。

丁小磊踏入正堂,望着台上的中年人,一脸粉白,这涂抹了多少胭脂才有这么白啊,挠了挠头道:

能对于花仙子的大抵也只要侠义堂的二流妙手,只是为何没见过面前之人?虽说侠义堂有不下于万名的二流妙手,但他能成为分堂之主,一流妙手、二流妙手早就将他们的画像记入脑中,可却没有丁小磊这般打扮的。

“本来还要报姓名和城池啊!”丁小磊睁着眼睛,显得特别惊奇,他还觉得直接反目人,便能够获得善恶功劳了。

“哈哈,不知这位义士是从哪个城池过来?”魏中贤坐在正堂正上方桌前,拿起桌边的茶盏,低着头轻抿一口茶,可眼角却瞥了眼蒙面的丁小磊,心中迷惑顿生。

推荐阅读: 绝世剑魂     木叶至尊系统     一世魔尊     八零锦鲤小甜妹     疯了吧!朕的后宫全是妖妃?     火爆娇妃:腹黑王爷超给力     姐妹花的贴身兵王     大道无疆     婚光乍泄     一城烟雨一帘梦     混在高武低智的部落     他眼里那片海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