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无敌的那些年 > 第二十四章 堂主,你胭脂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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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速给我换善恶功劳,我另有很多事要忙呢?”一想到之前一向在寻觅花仙子,害得他连今晚的大街还没扫。看来要抓紧时候将这里的事情搞定,从速去扫大街,不然被清闲老头发明他赚外快,恐怕屁股又要疼了。

颠末这件过后,大汉为了制止再呈现侠义堂叛变,将统统侠义堂做事的人都替代成了浅显人,传闻这些浅显人都是有残破之人,俗称“寺人”。

“哦,本来你就是侠义堂的堂主啊!”丁小磊恍然大悟,他传闻侠义堂堂主都是由大汉任命的朝廷命官,并且都是浅显人。

俄然想起一句话:余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杀尽仇寇,败尽豪杰,天下间更无抗手,无可何如,唯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平生求一抗手而不成得,诚寥寂尴尬也。

其实在五百年前,侠义堂的堂主都是武学境地极高的武者才气坐上堂主之位,可因为一个城池的侠义堂分堂堂主俄然叛变,带着数万名武者想要颠覆大汉。

“你们退下吧!”望着正堂入门处立足不前的丁小磊,魏中贤沉声道。

不一会儿,小厮领着丁小磊来到侠义堂内的正堂,一起上小厮问了丁小磊很多题目,有你婚配的无、你为何要背着扫帚、你为何要带面罩等等。可丁小磊哪敢回他啊,这小厮被丁小磊认定是人妖一类人,还是别靠近的好。

门外站在数名小厮喉咙咽了咽,有人牙齿乃至颤抖,心说:内里那位懦夫别在说了,他们堂主最讨厌别人说他脸上抹胭脂,这如果活力起来恐怕不得了了。

但有一点他晓得,面前之人必然不属于白马城义士,因为现在的白马城义士早在二年前走光了,剩下的恐怕也只要白马城城主许霸天。

……

将肩上的花仙子往地上一放,丁小磊扭了扭脖子,把一小我扛在肩上这么久,对于刚发育的少年来,还是有些重的。

魏中贤一愣,随即面色一冷,能坐在正堂之上,就算是傻子都晓得他是白马城侠义堂堂主,可面前之人却问出这么痴人的题目,那只要一个能够,那就是疏忽本身,疏忽本身这个堂主。

“这位懦夫,你肩上的但是克日白马城内呈现的丙级恶人花仙子?”小厮谨慎翼翼的问道,他来到侠义堂也有五个年初了,刚来的两年还是有武者将恶人送到侠义堂内,只是接下来的三个年初,恶人仿佛消逝了般。

因为时候太久,到了现在很多人都感觉不成思议,启事无他,一支由浅显人构成的军队竟然能够打败一支满是武者的军队,这底子就不成能。

貌似还真合适本身,虽说他没杀甚么人,但那句天下间更无抗手,另有那句平生求一抗手而不成得,说的不恰是他吗?

丁小磊滚滚不断说着,仿佛是一个倾销员般,瞧不见已经是气得满身颤栗的魏中贤。

这还是三年来第一次有恶人奉上侠义堂,并且还是一个丙级恶人。

这一幕让丁小磊打了一阵颤抖,一个大男人扭捏成小女人的模样,换做谁,谁不会起鸡皮疙瘩?另有谁能奉告他这小厮到底是女人还是男人,或者是人妖??

“咳咳!”一声干咳声传来,正堂内的几人顿时停动手中的事情,齐齐看向正堂坐着一脸粉白的中年人。

“哈哈,不知这位义士是从哪个城池过来?”魏中贤坐在正堂正上方桌前,拿起桌边的茶盏,低着头轻抿一口茶,可眼角却瞥了眼蒙面的丁小磊,心中迷惑顿生。

侠义堂正堂不算有多宽广,最多能同时包容二十几人,现在正堂中有五六人繁忙着,有人扫地,有人搬桌子,有人搬椅子,另有人抱着一层高高的册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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