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你小子也不小了,立室好,立室好。”陆伯用拐杖敲了敲空中,抚摩着羊角胡,呵呵笑道:“快回吧,快回吧,老翟见到你,指不定要欢畅成啥样,功名这个东西,有没有都是一样的活,你小子可不能陷出来。”
青衫正冠,把脖子上的两只至公鸡提在手上,深吸口气,踏上了栀子花从中若隐若现的巷子。
卢云和林秋嫚的呈现,没有引发谁的重视。
进了乡里,纵七竖八的巷子也多了起来,一道道,一条条,胡乱交叉,没有人晓得它们的起点是那边,只要有人走过,这就是条路,干硬的泥土上只印着几个深浅不一的足迹和留着几坨枯燥的牲口粪便。
“嗯。”
肯定下方向,卢云也不再担搁,眼看日头就要下山,倦鸟知返,袅袅炊烟从烟筒里跳着窜了出来,不时,另有几声高呼,唤着顽童归家。
被卢云一口一个秋嫚叫着,很不风俗,模糊的,身上的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
家很近,过了石桥,转弯再走几十步就到了。
望着零散房屋,林秋嫚笑问道:“这就是你的故里?”
陆伯望着卢云的打扮,又打量了打量林秋嫚身上的陈旧衣衫,自认明白了几分,虽有些可惜,但也好言劝止,恐怕卢云郁郁不得志而低沉了日子。
林秋嫚很别扭,不但仅是说话的语气,便是走路的姿式,卢云也是一次又一次的“调教”,最后,终究和田间地头上那些妇女的神态别无二致。
“这是?”
过了这个树林,就是栀花乡了。
卢云挑挑眉,发自内心的笑了出来。
入秋了,红色花海被染成了无垠的黄色。
“秋嫚,等会晤了大叔,可千万不能露了马脚,大叔固然不是修仙中人,可也是实打实的男人,仿佛是从西蜀那边回籍的甲士,眼睛毒的很。”
望着陈旧的门框,摸着中间被雨水腐蚀矮了五六指的泥墙,心中便涌出一抹淡淡的伤感,吸了吸鼻子,卢云直接排闼而入。
垂垂地,走近乡里,也有了些火食,来往间可见到麻衣男人或者小童走过。
但也幸亏在临走时,风清子送给了林秋嫚一个奇特项链,可让蓝景临时安息,不至于那么格格不入。
见状,把手中的公鸡直接交给林秋嫚,卢云赶快迎上去,笑容可掬:“哎呀,陆伯,天要黑了,寒气渐起,还不归家?”
大叔,狗子,雀儿,不晓得他们如何样了,两年未见,狗子能够娶婚了,倒是雀儿,应当不会那么简朴的嫁人,卢云体味她,不说心比天高,单说十年间,卢云不竭灌输的自在爱情思惟,就算是木头,也会记得些。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