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是来找他帮你到地府投胎的吧,可你来晚了,他在半年前,就带着我们这里的几十个孤魂去地府投胎去了。”
“忘带了,妹子你就通融一下吧。”师姐一边说着,一边使出了她最善于的技术――――掌控灵魂。
已经从二十六家门前程经,我不得不感慨此处的孤魂野鬼尽然如此之多,二十六家就有六家没有去地府上过户口,但那六家黑户的家里也都是鬼去楼空。
那老头一笑,“是啊,赵顺那小伙子的心肠可仁慈了,他熟谙了一个法力高强的羽士,那羽士能帮忙孤魂野鬼到地府讨情请愿,让孤魂野鬼能顺利的去转世投胎。”
我走近一看,顿时傻眼了,只见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人手里拿着一叠钞票,正往师姐手里递。
听后,我不晓得该如何安慰这类到死都还不能放下的骨肉亲情,只能希冀人间不要再产生这类丧尽天良的事;希冀时候能稍稍淡化此人间悲剧,但又如何能够真的淡化。
“并且此中一个按耐不住的孤魂,还亲身在他们面前被那法力高强的羽士所请上来的地府鬼差,给客气的带走了。”
“莫非都去逛街了?”看着没有一个孤魂野鬼在外漫步的坟地,我内心嘀咕着。
听它这么一说,我也就放心了,只要不出性命就好。
合法我愁闷非常之时,一个高耸的声音自火线传来。
“妹子开个单间,”师姐对着宾馆前台的办事员道。
夜风潇潇,幽灵像是暗夜的精灵,他们对暗中有种莫名的爱好。
我对此地孤魂野鬼的所谓尊称极其的不感冒,但好歹也算是遇见鬼了,不消再挨家挨户的去找。
“赵顺到地府投胎了,还带了几十个孤魂野鬼去投胎?”我难以置信的问道。
难怪那些孤魂野鬼的屋里都空空如也,本来是被赵顺给带走了。
度恶的答复让我哭笑不得,我想也只要这家伙能把恶念给吃出味道。
那老头儿道:“我没见过,此事说来话长,约莫在一年前,赵顺出去了一个多月才返来,返来就奉告我们,他熟谙了一个法力高强的羽士能帮孤魂野鬼去投胎。”
因而,我冒昧的问道:“大爷,你儿子没来看过你?”
大爷摇了点头,“他在最后一次返来时也劝过我,可我奉告他我不想去地府,他也就没有勉强,便带着这片坟场里仅剩的几个孤魂去找了那羽士,想必现在他已经到了地府。”
一会儿后,师姐打发走了那回到人之初的中年人,兴高采烈的走了过来,“老五,我们有钱了,再也不消只看不买了。”
“大爷,你晓得赵顺他们是往哪个方向去找那羽士的吗?”我不断念的再次问道,只要找到了方向,就能再一起的查下去。
那几个保镳模样的男人听后,则是一脸懵逼的神采。
“大爷,我是来这儿找赵顺的,你晓得他家在哪儿吗?”我直截了当的把目标说了出来。
“老鬼,你是来这儿谁家串门儿的吗?”
孤魂野鬼并不是到处都是,但坟地无疑是寻觅他们的最好场合,因为这里就是他们的家,他们能够在白日躲在内里,制止阳光的晖映。
这处山腰只是一个浅显的坟场,四周的人身后,大多都葬在此处,放眼望去,数百的宅兆呈梯田状的漫衍在山腰之上。
“大爷,你真见他们去投胎了吗?”
我还从未想过,我第一次和女的开房竟然是和一个标致女鬼,不过还好中间另有度恶这噬恶妖王跟着,这应当绝对的没有对不起夕诺吧。
度恶舔了舔舌头,回味无穷的说道:“真好吃,此人的恶念可比幽灵的恶念甘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