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在仙界有块田 > 第五百四十二章:风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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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罡风强度有些弱了,已经不能给我太大的威胁了。”孙繁华从一道龙卷罡风中冲了出来,他发明如许强度的罡风已经不能给他形成致命的伤害了,如果在持续待下去,起不到淬炼的感化,必须到更高一级的龙卷罡风中淬炼本身的血脉。

“四周啊,合体境的妖兽已经非常的强大了,他们有本身的领地,是一些人族修士不能踏足的险地。据我所知,在瀚海戈壁中到时有一头合体境的戈壁蝰蝎王。不过这戈壁蝰蝎王非常的残暴,一身毒是用的入迷入化,手底下有十多头合体境初期的戈壁蝰蝎。”疾风鹰王略一沉吟,接着就道。

“这鹰水涧深处有一头风雷豹,合体境前期顶峰,速率比我还要快上几分。这风雷豹能发挥风和雷霆两种力量。为了节制这鹰水涧,我们打过一架,可惜我不是他的敌手。”疾风鹰王长叹,常常想到此事,他都感到憋屈,他手底下子公浩繁,竟然何如不了一个独行侠。

“这里的龙卷罡风,就是合体境强者都要谨慎应对,我深切此中,不晓得现在能不能对我的身材形成过分严峻的伤害。”孙繁华持续深切到龙卷罡风群中,他看到了一个大型的龙卷罡风,他喃喃自语一声,一个闪身,进入到了龙卷罡风群中。

“瀚海戈壁。”孙繁华闻言,眉头不自发的一皱,这戈壁蝰蝎,一身是毒,他没想过用毒蝎的血液修炼,如果中毒那可不是开打趣的,合体境的毒蝎,毒起来那绝对是致命的。

通过这几天的罡风淬炼,孙繁华发明,这金刚涅槃诀并不像他设想的那样,只是强身健体,增加力量的功法,而是一部能够改良本身血脉的强大功法。

这也幸亏孙繁华他是乡村出世的,在乡村,从小为了家里人的生存,每当余暇时他都得帮父母下田干活。吃惯了苦。在仙界,财更加能够刻苦。如果一个在都会里娇生惯养的,他绝对池不了这个苦,更不会干这类近乎自残的事。或许,他平生只会各种地,在他的领地里待一辈子,他的金刚涅槃诀也不会冲破到现在这个境地。

“风雷豹?”孙繁华面对迷惑之色,这疾风鹰王算是顶级妖兽了,合体境前期顶峰,并且以速率见长,合体境能够说是无敌的存在了,是甚么能让其恨的咬牙切齿。

孙繁华突入龙卷罡风中,一道凄厉的惨叫声传了出来,不到一分钟,从那龙卷罡风中冲出了一道人影,这道人影浑身高低没有一点无缺的处所,浑身浴血,说不出的惨痛。

孙繁华一跃跳到血池当中,他发明,他的身材获得了复苏,好似一头饿急了的荒古巨兽,贪婪的吸食着血池中的各种能量。

“啊!”

只要吃的凡人吃不了的苦,他才气成为人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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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柏,你的伤势规复的差未几了吧。”孙繁华回到疾风鹰王风柏的洞府中,他冲着闭关结束得疾风鹰王问道。

孙繁华顾不得赏识他这副惨人的模样,心念一动,佣兵战偶傀儡刹时从远处飞来,带着他向血池飞去。

“这修炼,还是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啊。我必须抓住这个可贵得机遇,将金刚涅槃诀在做冲破。”孙繁华从血池中一跃而出,他感受他的状况,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要好很多。修为固然没有冲破,但是,孙繁华他感受,他比之前要强大太多太多。特别是他的规复力,不十浅显人能狗对比的。如果在战役中受伤,对浅显人那是致命的,但是对孙繁华而言,如许的伤并不是致命的,他转刹时就能够规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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