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在仙侠的娱乐帝国 > 第104章 硫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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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败嘴角微微一翘,“老仙,能不能拿我的血液做些文章,就比如说研讨一个有关于血液的神通。”

“恩,另有一种体例,就是以血祭剑。”神仙格又道。

而他黑红色的血滴,啪的一下滴落在赤霄剑正中。

“自残?”路败明白了,应当就是拿本身的血来祭剑,悄悄咬破本身的手指头,对着摆放在桌上的剑滴出一滴鲜血。

“不过你放心,他们接收你的血液,就主动认主了。”

路败闻出了一丝不太普通的味道。

“开口,无耻老贼。”神仙格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去东海撒血,你是在送经历,当你的血液被稀释到一种程度的时候,他们就能接收血液了。”

“你真觉得我是小说内里那些智商减去一百点的副角吗?”

“自残。”神仙格道。

路败瞪大着本身的眼睛看着剑刃本来光滑的大要,被血滴腐蚀得不成模样。

路败明白了。

“对不起,您呼唤的用户不在办事区。”神仙格用一个活泼形象的比方说道。

之前不是说好了,要叫他赤霄剑的吗?如何俄然又变卦了!

神仙格沉默三秒钟,“上一个统治六合的种族是妖族和巫族,但是呢...已经式微了,而自从他们被六合大劫给清算了以后,便不再信天了。”

“强化石。”神仙格端庄地说道。

“这他妈的是血?神仙格你肯定这不是硫酸?”路败还没等他说完话,只见赤霄剑披收回一种刺眼的光芒,这道光束冲天而起。

“只要一滴精血浓度的血液,才气让这三大太古妖族认主。”

是一个剑眉星目标青年男人模样。

“不怕,对敌的时候,我不会那么矫情地先容本身兵器的名字。”路败道:“剑本来就是兵器,偷袭的时候,难不成你还要跑到正面去,一本端庄地先容一下本身的兵器,顺带再先容一下本身的神通招数,乃至把本身的秘闻都透暴露去?”

“妖族不能去吗?”

“你这个解释,竟让我无言以对。”神仙格仿佛发明路败这么一说,兵器叫甚么名字仿佛还真不消在乎,普通也只要装逼的时候,才会先容一下兵器的名字,真正到了存亡之战,必定是先动手为强,谁说废话,谁就死。

“老仙,我这血液不太对劲啊!如何血红色的血液当中带着玄色,而这些玄色仿佛是一个个字符一样。”路败发明了一个关头之处。

赤霄剑的剑灵,一身赤红色的衣衫,面色如寒铁般冷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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