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于慧就连林坤为本身筹办的那碗都抢来吃了个干清干净。
生果暗香扑鼻而来,因为插手了红心火龙果的原因,汤汁是鲜红色的,不过因为非常清爽透亮,底子就不会让人遐想起血液之类不好的物品。
林坤鉴定这个女人绝对喜好比较平淡、清爽的口味,故而才做了这个生果汤圆。
当然,早餐是必不成少的。
紧跟着,把小粒揉成一个个袖珍丸子,比浅显珍珠要大上一些,还不到平常汤圆的一半。
烧饭做菜甚么的对他而言,并不算难,但厨艺的话,只能说乏善可陈。
“下次?”林坤眉头微皱。
林坤没有答复。
不过林坤不爽,于慧反而感受更高兴了,她取脱手机晃了晃:“我用的是于慧的手机,她手机里存的阿谁,应当是你现在的号码,没错吧?”
“不会才怪。”林坤脸上俄然绽放出让人如沐东风的阳光笑容,“跟我来,包管让你对劲。”
看上去平淡又天然,更首要的是他没有在汤圆中掺杂任何配料,因为那些芝麻糊、花生酱之类的东西,只会影响清爽的口感。
翌日凌晨,林坤走削发门,直奔饺子馆前去。
这是林坤见过的独一一个能够吃东西吃的如此高兴的人。
没想到从对方纯熟的伎俩来看,仿佛还不错。
林坤票都买好了,筹算在饺子馆里再吃上一顿美美的馄饨,就乘高铁去其他市。
面前这个女人较着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吃货,没能吃到对劲的早点,已经让她很不爽了。
这时,再把揉好的面团切开,搓成几根颀长的长条,用刀切成大小一样的小粒。
并且对方较着是属于口味比较抉剔的吃货,对于吃有着近乎偏执的寻求,哪怕是一顿普浅显通的早餐,也不肯意随便在路边的小餐馆里处理。
光凭吃东西的模样,就能感遭到对方愉悦的内心,可见此人对于美食的爱好程度。
藏于林坤帽子里的小黑猫一身毛发炸起,猖獗的示警。
不过他刚来到那条熟谙的街,就远远的看到,那饺子馆的店门紧闭,“于慧”正俏生生的站在一旁,悄悄等候着。
他转头看了一眼桌上那两只仅剩下些许鲜红色汤汁的饭碗,嘴角微微上扬,“终究……中计了!”
见到这一幕,林坤回身就筹办分开,身后却俄然传来于慧的喊声。
“喂,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