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是金海的家!”
金华小区坐落于广都会中间,地处黄金地段,其内豪商富甲云集,能住在这里的,身家起码百亿起步,其繁华程度可谓天下之最。
实在,林枫早在三年前就完成了一千次A级任务,规复了自在身,随时能够分开构造。只是,老板这些年对他一向很照顾,为了酬谢老板的哺育之恩,林枫才留到了现在。
说着,他赶紧走到电视中间,翻开电视,拿着遥控器搜着节目,欧阳雪和中年贵妇见状,也跟着凑了过来。
“‘冥王’不愧是‘冥王’,要不是我早有筹办,恐怕还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我不得不承认,第一杀手‘冥王’,你当之无愧。”
他话还没说完,人群中俄然响起一道声音:“可惜,你老板已经去见阎王爷了。‘冥王’,自我先容一下,我叫金海,现在是他们的新老板。”
林枫是个孤儿,从小就不晓得父母是谁,被老板从渣滓堆里捡了返来,将他培养成一名优良的职业杀手。二十出头的他,已经是地来天下赫赫驰名的王牌杀手,一手鬼神莫测的刺杀之术,令无数朱门权贵心惊胆战,乃至被冠上了‘冥王’的称呼。
“是啊,不过,这内里的人如何看着有点熟谙?”另一个酒保有些迷惑的拥戴了一句。
下一刻,一个酒保俄然怪叫了一声,指着电视屏幕大声说道:“阿谁……阿谁家伙如何有点眼熟?”
“都给我追,抓住他!”金海气的破口痛骂,怒骂了部属几句,对着四周的一群保镳怒喝道。
地动!
他没有去理睬本身的伤势,眼神冰冷的看着劈面三个打扮奇特的黑袍人。
‘北风’三人身形缓慢,化作三道流光拦在林枫前面,合法他们筹办脱手的时候,却见林枫身形俄然反转,冲向被人围在中间的金海!
几个酒保见雷哥一副见了鬼一样的神采,满脸不解的将眼睛挪在电视上,此中一个有些惊奇的说道:“哟嘿,演得还挺像的!”
直光临死前,他才想起关于‘冥王’的传说,一个在暗中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传说。
‘北风’和‘鬼影’心下一惊,赶紧凝神静气,四周寻觅林枫的身影。
坍塌的大楼前,林枫穿戴一身红色活动服,手持一柄看不出材质的长剑,从一面残恒断壁跃出,行动形如流水,一气呵成。细心一看,却见他神采惨白的可骇,鲜血染红了胸口的布料。
几个酒保看到这一幕,不由低头吐了起来,“雷哥……这……这仿佛不是电影,仿佛是……是真的……”
视野一片恍惚,下一刻,‘火烈’不甘的倒在地上,再也没了动静。
雷哥几人细心一看,发明阿谁仿佛来自天国的惨白青年,仿佛在哪儿见过。随即,一抹熟谙的人影在他们脑中一闪而过。
林枫仿佛没有听到对方的话,脸上安静如水,‘北风’三人神采一紧,作为同事十年的战友,他们很清楚,这是林枫筹办脱手的前奏。
‘火烈’看到本身的进犯误伤本身人,气的忍不住破口痛骂。但是,就在他稍稍分神的时候,一道银光在他面前一闪而过,心中顿时一惊。可惜,已经太晚了,他只感觉喉咙微微发凉,大脑变得昏昏沉沉,浑身机能快速消逝。
很多人再也顾不得泄火,乃至连穿衣服的时候都没有,连滚带爬的逃削发门,四周张望了一下。好家伙,小区里最豪华的一幢屋子已经变得千苍百孔,就像被导弹炸过一样,半个屋顶已经不见了。
说话的时候,人群俄然向两边分开,一个漂亮帅气的青年,在几个灰袍人的簇拥下走了过来,看着林枫尽是赞美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