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说过不异物种的变种实施杂交,仿佛必然满是能育的。但是,上面我将简朴申明的小部分例子,便能够证明某种程度的不育性也是存在的。这一证明,与我们证明大量物种存在不育性,起码是有一样代价的。这一证明也是得自于反对说对峙者,他们在任何环境下都将能育性与不育性作为辩白物种的切当标准。该特纳在他的花圃里种植了一个矮型黄子的玉米种类,别的在其中间种植了一个高型红子的种类,并且持续了数年之久;这两个种类固然是雌雄异花的,但并未天然杂交。然后他用一种玉米的花粉在别的一种的十三个花穗上实施授精,但是结实的只要一个花穗,并且也只是结了五粒种子。因为这些玉米是雌雄异花的,是以停止野生授精对它们不成能起到倒霉的影响。我以为人们不会思疑这些玉米变种是属于不一样的物种的;要紧的是得晓得如此育成的杂莳植物本身是充分能育的;是以即便该特纳也不敢承认这两个变种是不一样的物种了。
作为一个很有按照的观点,能够以为,物种与变种之间必然有着某种本色上的不同,因为变种之间不管在表面上的不同有多大,都能够很轻易地杂交,并且能够构成充分能育的后继者。除了顿时要谈及的一些特别环境外,我完整承认这是规律。但是对于这个题目另有诸多难点,因为,在切磋处于天然前提下所呈现的变种时,如有两种一向被视为变种的范例,在杂交中被察看到它们有必然程度的不育性,大部分博物学家就会顿时将其列为物种。比如,蓝蘩蒌与红蘩蒌被大部分植物学家视为变种,据该特纳说因为它们在杂交中极其不育,以是他就将其列为必定的物种了。若我们用此类循环法推论下去,就得承认在天然前提下构成的统统变种都能育。
杂交物种的后继者与杂交变种的后继者除了在能育性方面能够停止比较,还能够从别的几方面加以比较。曾经火急地希冀在物种与变种之间分出一条肯定边界的该特纳,在种间杂种后代与变种间混种后代之间仅找到极少的并且在我看来极其主要的不同。别的一方面,它们在诸多首要方面则是非常分歧的。
倘若回过甚来看一下在野生前提下构成的或者假定构成的某些变种,我们还会更加猜疑。因为,比如当我们说一些南美洲的本土野生狗与欧洲的狗连络很困难时,每小我都会构成一种解释,那就是这些狗本来是传自分歧物种的,并且这类解释或许是精确的。但是,我们应当重视如许一个究竟:在表面上存在着很大差别的很多野生族,比如鸽子或者甘蓝都具有充分的能育性。特别是当我们想到有大量的物种,固然相互之间非常类似,但是杂交时却极其不育;就更应当重视上述这个究竟。不过,颠末上面几点思虑,可知野生变种的能育性并非出乎料想。起首,能够看到,不能将两个物种之间的外在不同量作为不育性程度的真正目标,是以在变种的环境之下,表面的不同也不能作为切当的目标。
吉鲁・得・别沙连格对三个葫芦变种停止了杂交,它们也是雌雄异花的,他必定它们之间相互受精的难易程度受它们之间差别的影响,不同越大,相互受精就越难。我不清楚这些实验有多少的可靠度。但是萨哥瑞特将这些拿来做实验的范例归为变种,其分类的首要根据是不育性的实验,并且诺丹也得出了不异的结论。
依我看来,现在所切磋的题目中的真正难点,不在于为何野生种类杂交时没有变成相互不育的,而在于为何天然的变种颠末端耐久的窜改而获得物种的品级时,就如许凡是性地产生了不育性,我们还远未能精确地晓得其启事;当发明我们对于生殖体系的普通感化与变态感化晓得很多么少时,这也便没有甚么可奇特的了。但是我们能够晓得,因为物种和它们的大量合作者停止了保存斗争,它们便比野生变种更长时候地透露于更加一样的糊口环境下;故此便不免形成差异的成果。因为我们体味到,倘若不将野活泼物与植物放在天然环境下,而是把它们进里手养或者种植,它们就会成为不育的,这是很常见的事;并且一向在天然前提下糊口的生物的生殖机能,对于不天然杂交的影响或许一样是很敏感的。别的一方面,家摄生物,只是从其遭到野生这一究竟来看,对于其糊口环境的窜改本来就不是特别敏感的,何况现在凡是足以抵当糊口前提的多次窜改而不降落其能育性,因此能够瞻望到,家摄生物所繁育的种类,如果和不异来源的别的变种实施杂交,在生殖机能上不太会遭到这一杂交行动的倒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