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这些究竟,就不成以再对峙以为变种杂交时必然是充分能育的。根据肯定天然前提下的变种不育性的不轻易,因为一个假定的变种,若获得证明存在必然程度的不育性,差未几凡是都会被视为物种--根据人们仅存眷到野生变种的表面性状,以及野生变种并未长时候地处在不异的糊口环境下--根据这几项研讨,我们能够概括出,杂交时是否能育并不能够作为变种与物种之间的底子不同。杂交物种的凡是不育性,不该被视为一种特别获得的或者是天赋,而无妨稳妥地将其视为跟着各自的雌雄性生殖质某种不成知性子的窜改而呈现的。
杂交物种的后继者与杂交变种的后继者除了在能育性方面能够停止比较,还能够从别的几方面加以比较。曾经火急地希冀在物种与变种之间分出一条肯定边界的该特纳,在种间杂种后代与变种间混种后代之间仅找到极少的并且在我看来极其主要的不同。别的一方面,它们在诸多首要方面则是非常分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