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霸一死,天下会群龙无首,在方浩然成心的鼓吹下,一日诛尽川地分舵的事情也传遍了天下,江湖人纷繁骇然,特别是天下会其他地区的分舵舵主,纷繁前来表示从命,方浩然很轻松就整合了天下会的权势。
“冰魄”是一颗完整透明的水晶石,晶莹剔透,眩目非常,窝在手中,便感觉一股极致的寒气侵入了经脉,连血液都将近被冰封了。
“这就是孔慈?果然有着倾国倾城的面貌,难怪能把步惊云迷得神魂倒置。只可惜红颜薄命。”方浩然悄悄摇了点头。他来此天然不是为了看一具尸身,而是为了孔慈身上的“冰魄!”
方浩然游目四视,长剑太多,直看得目不暇接。
当初,步惊云拿走冰魄后,侠王的尸身一刹时腐臭得只剩下一堆烂衣枯骨。
“麒麟血的气味,这就是麒麟臂吗?这个天下竟然还晓得换手之术,真是成心机!”方浩然微微侧目,目光落在了来人的左臂之上。
进了剑池,只见前面十丈处有很多连缀起伏一大小不一的山丘,山丘上插满了成千上万的长剑,均是和那柄绝世好剑同一模样,令人恍若置身于剑的天国!
一道刺耳的断裂声响起,那玄色巨剑境被剑气直接崩断。
拜剑山庄巍立于岛上,修建宏伟,显见此庄富甲一方。
能做到这一步,方浩然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方浩然逗留在人群最后,不慌不忙的渐渐往前走去。剑池来到他的身边,一副儒雅公子的模样,劝说道:“绝世好剑乃是大凶之剑,会带来一场武林大难,中间又何必来引火上身呢?”
原著中,步惊云身负麒麟臂,篡夺绝世好剑,现在,方浩然来了,天然不会让绝世好剑落入别人的手中,至于拜剑山庄,则必定要持续悲剧的运气。
世人大惊失容。剑贫更象被人一刀堵截了脖子似的叫起来:“怎会如许的,”
方浩然走上前去,只见玉棺当中,悄悄的躺着一具女尸,尸身容颜绝世,大要披发着一股淡淡的寒气,就仿佛是一具睡美人。
傲天夙来心高气做,现在遭剑贫到处顶撞,固然不忿,却也只瞪他一眼,直截了当道:“敝庄一向在铸炼一柄百年宝剑,即将出世,为求觅贤主,故请你们三位用剑妙手来各展所长,胜者取剑!”
方浩然一身修为收敛到极致,气味风轻云淡,涓滴没有在乎那些眼神,加上中间有步惊云高大的身影挡住,其别人倒是没如何重视他。
开初,冰魄是被侠王府所得,被用来冰封侠王,厥后被步惊云抢走,用来冰封孔慈的尸身。
剑贫立时喜叫道:“好哇!让老子先看看这柄剑!”
而现在,没有了冰魄的庇护,孔慈尸身上的寒气在敏捷的减退,比及寒气散光,孔慈的尸身便会再一刹时腐臭。这就比如在地底埋藏了很长时候的东西,出土以后就会敏捷氧化腐臭是一个事理。
不幸冰魄身为堂堂的神石之一,竟然一向被人当作防腐剂利用,如果女娲补天之时晓得这一幕,不知会不会气的把天补漏了。
剑池就建在拜剑山庄的半山之上。
进入山庄,便有仆人引至一宏巨大厅前,还没进门,已闻得内里有一道不耐烦的声音道:“老子等得不耐烦啦!如何还未聚齐呀?”
但是有一人比他还快。
方浩然手指悄悄一点,一道剑气射出,后发先至,“当”的一声击在那玄色巨剑之上。
“剑晨奉家师之命,前来带走绝世好剑,为他找一个真正的仆人!”剑晨不卑不亢的说道。
过了一会儿,又来了几人,都是背负宝剑的剑客。
果不其然,步惊云面无神采,但是目光却变得冰冷起来。至于剑贪更是气愤,感觉本身被当傻子耍了,大呼道:“这位小兄弟说的不错,我们来拜剑山庄可不是赏花的,你现在从速带我们去看剑,不然别怪老子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