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踪已现,敌手已明。他不需求再做其他的了。他是杀手。他需求更好的机遇。
慕容九魅娇笑一声,切近了姜秉传的身材。他娇笑道:“移花接木,我已经练至举手为兵的境地。”
“杀敌!”姜秉传低低地喝了一声,手中软剑再出,划过一名蒙面人的颈部。
可惜的是,姜秉传不但是个混吃等死的主,在生儿育女这件事上,仿佛也不给力。他娶了一房正室,三房小妾,却只给姜海朋带来了一个孙子。
财神商会的朋友,比姜海朋的朋友要多。财神商会的门路,比姜海朋的门路更要广无数倍。财神商会摆不平的事情,很少。
姜秉传咳嗽道:“我混吃等死的时候,练了剑掌。”
现在,姜海朋看到了。他眼中看到的一幕,几乎让他愣在当场,被那几样袭向他的兵器给击中。
傅红雪的判定不错。他先前感遭到的气味,确切是来自于姜秉传。
慕容九魅娇笑道:“没想到凤鸣庄竟然还藏了一只老虎。”随即,他娇叱道:“天王面前,龙都得盘着!”
姜秉承干呕的时候,长剑已经离他的背部只要半尺,分水刺已经刺到了他的肋下,破山刀已经离他的头顶只要七分。
姜秉传没有纠结多久。因为,慕容九魅找上他了。
他的手中,有一柄剑。一柄寒光闪闪的狭长的剑。这柄剑,比浅显的长剑要窄两分。这柄剑,比浅显的长剑要长一尺。这柄剑,还比浅显的长剑要软上很多倍。这是一柄软剑。
他在花开繁华当中,排名第三。他是富杀手。
他的双手,悄悄地印上了姜秉传的胸膛。举手为兵,手就是刀,手就是剑,手就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