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冒险者们做事一贯雷厉流行,仅仅不到半个小时以后,一辆马车和三匹马就从金塔城东门解缆,沿着通衢向东南边走去。
这条铜冠飞龙不愧是一方魔物的霸主,即便被囚禁和折腾了好久,仍然凶威不减。刚一出来就点头摆尾,收回狂野的吼怒,伸开血盆大口想要把雷一口咬死。
雷笑了笑,放下绳索,让被捆得跟粽子似的魔猿低头沮丧地蹲在一边:“您过奖了,这类家伙实在也并不是特别强,就是想要在不把它伤得太短长的前提下抓住,稍稍有些费事罢了。”
抓只兽王来守夜?!这下别说莉芙和兰克,就连蒂格夫人都惊呆了。
兰克是那位贩子的小儿子,和从小接管贩子教诲的兄长分歧,他一贯敬慕骑士的风采,一向跟着帕恩骑士学习骑士所必须的骑术、剑术、枪术和射术。但是他实在有些贫乏天赋,学了五六年,直到现在也不过勉强称得上是个菜鸟,剑术枪术射术全不超卓,独一比较像样的就是骑马。
“不会啊,它又不傻。”雷笑着走到那只巨猿面前,拍拍它的脑袋,“你说是吧?”
比及帐篷已经搭好,篝火熊熊扑灭,面粉和麦子煮成了粥,干肉变成了肉汤,香味满盈在营地上空的时候,他才浑身是血地返来,手上还拽着一根特制的粗缆绳,缆绳上捆着一只被五花大绑的怪兽,无精打采地跟在身后,如同牛羊普通被牵了返来。
兽王的光荣?魔物的赋性?
和低劣的骑士才气分歧,他作为贩子的才气倒是不错,不管算账、谈判还是鉴定,都有必然的程度。尤其可贵的是他很善于驾车,赶车的技术就连莉芙这个公认善于骑马的人都要甘拜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