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氏和甘飞宇在朱高燧的庄子住下来,全部庄子就只要他们三个主子,想做甚么就做甚么,比在家内里还要安闲,甘飞宇玩得乐不思蜀。
“哇……”甘飞宇听得小嘴张得溜圆。
如果朱高燧听到这句话,绝对会吐血。他要做的可不是安氏的长辈,而是安氏的老公,甘飞宇的继父。
两人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小,甘飞宇并没有听到。
朱高燧笑眯眯地开口:“明天早上夙起,我带你练习射箭和其他功法。”
“没甚么。”安氏收敛了笑容,转移话题,问道,“你有想过做天子吗?”
“嗯,不错。”安氏赞了一句。
朱高燧的庄子离北平城有很大一段间隔,马车行了一天的路才到了朱高燧的庄子,他的庄子已经靠近边关了。庄子内里的地步很少,大部分是草原,蓄养了牛羊马匹。安氏发明朱高燧将庄子打算得非常公道,乃至在庄子内里设置了一个纺织工坊,将羊毛纺织成粗布和毯子供应军队利用。
比及安氏“学会”了骑马,朱高燧带着安氏和甘飞宇骑马在庄子里转悠,观光了庄子的养殖场以及各种工坊。除了纺织工坊,庄子内里还办了肉干加工坊。靠着养殖场和工坊的支出,庄子内里的人的日子过得不错,没有任何人挨饿受冻,这在平常百姓中的确就是处身天国普通的好日子了。是以,庄里的人非常感激让他们吃饱穿暖的仆人朱高燧。
安氏向朱高燧伸谢:“多谢你,为这孩子操心了。”
“我吃过晚餐就开端读书练字。”
“奶粉?是甚么?”甘飞宇猎奇地问。
“这身衣服非常合适夫人的气质。”
“好,你等娘换一身衣服。”安氏进入里间换了一身便利行动的男装,跟着甘飞宇出了本身住的小院子。朱高燧等在院子内里,看着英姿飒爽的安氏,眼睛一下子亮了。
“啊?”甘飞宇皱起了小脸,他还没有玩够呢!不过这孩子是个自发懂事的孩子,母亲既然说了,他天然会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