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凶手的犯法重点在情势,而非成果。实际上,他所寻求的是一种“报应典礼”的演出。演出,就必定要在万众谛视下停止。为了达成这类演出的结果,凶手可谓不遗余力。他并不决计坦白罪过,而是极力让犯法现场原貌展现在公家面前。第47中学杀人案中,尸身被摆放在课堂里。富民小区杀人案中,寄意为子宫的水囊被吊挂于室外走廊。富都华城杀人案是独一一起主现场位于室内的犯法,也采取了放火这类必将产生颤动效应的手腕。凶手有巴望被公家认知的激烈欲望,并宣称本身有加以奖惩的权力,而这一点又与其谨慎的行事风格冲突。据此,方木以为凶手仿佛有某种品德分裂的趋势。大要上,他是一个外向、沉默、待人接物彬彬有礼,人际来往普通的人,而在他的内心深处,有奇特的代价看法,巴望被谛视及承认,同时表示出对别人的冷视,乃至是物化的心态。
在现有线索有限的环境下,上述窥伺活动纯属不得已而为之,其范围之广,事情量之大能够想见。因而,各路人马按部就班,纷繁繁忙起来。比拟之下,方木临时安逸下来。但是,在贰心中却总有模糊的不安,仿佛本身忽视了甚么。
第二,告诉网监部分,查找针对三起消息事件及三起杀人案的收集批评中,内容说话狠恶,带有指导性及瞻望性(比方消息媒体并未公布的案件细节)的发言人。
方木内心一动,停下脚步,用眼神扣问她。
从心机属性来看,凶手为男性,春秋在25岁―35岁之间。身高在170―175cm之间,体重在75―80公斤摆布。体格结实,体表特性及步幅特性不详。惯用手为右手,肢体无残疾。
起首,凶手的作案伎俩具有高度粉碎性和进犯性,行动受较原始的报应看法(以牙还牙,以血洗血)差遣。以凶手本身的素养而言,不成能不晓得魏明军、姜维利及吴兆光的所谓“罪过”仅仅是普通违法行动、轻微刑事犯法,乃至只是违背品德。但是,他仍然刚强地以为他们必须付出世命的代价方可消弭其罪恶。在这个过程中,凶手能够在内心完成自我品德辩白,消弭自我束缚的樊篱。同时,也能够对死者停止美化,乃至将其视为实现其代价看法的东西,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从而一再强化杀死对方的动机。值得重视的是,富都华城放火杀人案反应出凶手开端成心将犯法手腕进级,从危及单小我生命安然扩大至大众安然。换句话来讲,为了实现其内心的所谓“公允”与“公理”,不吝威胁到吴兆光以外的其他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然。这是一种比较典范的反社会型及偏执型品德停滞。
几天下来,汇总至专案组的谍报少之又少。一些专案构成员乃至动用了本身的刑事耳目。一张无形的大网悄悄地在C市拉开,但是,那条鱼,却还是毫无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