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仿佛变得毒手起来,一个亡灵君主就够难对于了,再加一个光亮王,哪怕有凶名远扬的血公子坐镇也兜不住。
殷无涯道:“诸神之章就在少女身上。”
无尽邪术元素奔涌而来,将两人环绕,一个高大男人自此中闪现而出,嘲弄道:“你们看够了没?”
“阿谁丑恶的瘦男人夺舍了穷酸少女?”
卫良言归正传道:“我的观点是,光亮王和亡灵君主必定会打起来,报酬财死嘛,诸神之章的引诱太大,他俩只能决斗紫禁之巅了。我们就躲在这里,来一个鹤蚌相争渔翁得利。当然这只是我一厢甘心的悲观设法,光亮王也好,亡灵君主也罢,都不是我们能招惹的,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别趟这趟浑水。”
光亮王也来了,这不奇特,他来法马古斯本就是为了诸神之章。连殷无涯都能发明蛛丝马迹,他没来由寻不到。
卫良很猎奇,绯因的强大有目共睹,无敌于天下,职位比现在的光亮王还要高贵,是如何伟岸的力量令其败得如此完整?
卫良笑了,道:“我就喜好你这副愣头愣脑的模样。”
卫良目露猜疑,黑夜应当没有这么长久,天亮的未免太早了些。等稍稍回过神来,他才发明那不是太阳,而是一小我。那些纯洁的光也并非阳光,而是无上光亮邪术。
现在终究有了机遇,答案令人绝望,光亮王果然是男的,而是还是个非常漂亮的男人。在此之前,卫良见过最完美的男人应当是道公子了,那小面庞生的连女人都妒忌,如果放在地球就没了韩国小白脸的活路。
卫良猜到了亡灵的身份,应当是术法期间的至强者绯因,在古籍里有他的插画,就是这副木乃伊的干瘪德行。
“是的。”
卫良在心迷宫中见过光亮王一次,身化太阳富丽退场,现在见到真人感受又不不异。那刺目标光亮远比幻景中更加澎湃,也更加严肃,没有暖和与明丽,反而带着一丝清幽的冷冽。
卫良道:“和道公子一个级别的猛人。”
三百里路程对于殷无涯这类修真大能来讲转眼即到。
殷无涯气呼呼瞪了他一眼。
少女喷洒热血,将玄色纸张衬着成深红,六芒星闪现,亡灵涌入此中,又喷薄而出,变成绿色光体进入她体内。
光亮王与绯因只扳谈了短短几句便动起手来,阵容当真浩大,诸神之章漂泊半空,三扇虚空传送门呈三角形将其紧紧包裹,无尽亡灵生物澎湃而出,很有天下末日的炼狱惨象。
殷无涯悄悄听着,并未颁发定见。
“别怕。”
卫良看到了大片的吵嘴曼陀罗,看到了一个衰老的法师,看到了一个灰不溜秋的少女,还看到一个漂泊于虚空中的亡灵。
在殷无涯高超的敛息术之下,二人并未被发明。
到底生的太美,任何一个神采都分外诱人,哪怕是活力。卫良捏了捏她的面庞,浅笑道:“干吗一副要杀人的模样?”
光亮王轻浮笑道:“用她来换。”
本来他早就发觉到了。
殷无涯悄悄点头。
殷无涯问:“要不要脱手?”
殷无涯问:“他是谁?”
他本已身亡,却没死透,一缕残魂藏入诸神之章内躲过一劫,苟延残喘了九万年,终究再回人间,真是一段酸楚的血泪史,勾践的卧薪尝胆与之比拟底子不值一提。
古籍没有记录,那段汗青仿佛被一双无形大手生生抹去。卫良在汗青方面算个半吊子,时候有限,大略体味一番便可,并未深查。如果他有塔塔尔的老学究精力,就会发明更多的奥妙――击杀绯因的人来自猩红之塔。
“不急,先等等。”卫良慢腾腾说出这句话,不骄不躁,不急不缓。绯因毕竟是太古期间的至尊,搏斗天使与妖怪的猛人,冒然行动实属不智,弄不好还会把本身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