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乐直接背着猎物去他家,把兔子和野羊留下,让他帮着杀死剥皮,报酬就是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就是如许一句丁宁的话,让卫胜利了一个不那么让人讨厌的小地痞。
宿世他一打五都没题目,这世道就是如许,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而卫乐就是阿谁不要命的人,跟他打斗就得谨慎没命。以是街上的地痞根基上不找他,卫乐打起架来就跟疯子一样,如许的人他们惹不起。
幸亏这条路也是猎人们常走的,比起别的处所要好上很多,起码谨慎一点就不会摔交。
当然卫乐在繁忙的时候,还不忘进山捕猎。细心就教过村中的猎人后,卫乐在一些小植物们常去喝水的处所下了几个套子,比起猎人们的套子,他的要庞大一些,并且包管猎物们踩出来就不要想人摆脱。
卫乐下的圈套很隐蔽,位置也挑得好,三个圈套里都有猎物,并且还都活着。两只野兔,三只野鸡和一只半大的野羊。
至于卫乐,对他来讲归正他只要本身一人,他不怕死,不要命的就来跟他打斗吧!一个甚么都不在乎的人,反而能豁出去。
这时他就很恋慕小说中的配角,随身空间甚么的不要太便利,东西放内里竟然都不会变味,放出来甚么样拿出来就是甚么样。冰箱都不能完整做到这点,很多东西放久了也会变味给你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