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后,李佑不由道:“我也不懂诗词,韵脚甚么也不懂。不过布衣你这首词,倒真是大气。比我学过一些小家子气的词,要有力澎湃很多了。”
血番茄光凭那喜食人脑的怪癖,就足以证明她是一个特别病态的存在了。只如果本性极度的存在,对人的喜恶就都是牢固与极度的。一旦肯定了喜好,那就是极度喜好,如果厥后发明不喜好了,那就是特别讨厌了。
布衣鬼不焦急杀李佑,因为太久没和活人说话的启事,想聊谈天。而李佑本着尽量迟延时候、让空姐她们逃得远点儿的原则,也仿佛多大哥友普通与布衣鬼闲谈了起来,并与布衣鬼说了刚才的那些设法。
布衣鬼五百年没与活人停止过对话,固然不晓得都会小说是甚么,却也对李佑的观点非常附和。
聊着,布衣鬼从异形丧尸背上站起,作吟诵状道:“采桑子・重阳!”
说吧,李佑笑道:“你现在活了这么五百多年,阎王也管不了你的寿命了,倒是感受如何啊?”
一个吸血鬼、一个布衣鬼,竟然聊到一块儿去了。布衣鬼并不晓得李佑是吸血鬼,还觉得李佑是活人,五百年没和活人聊过天的他,表情大好,更是不焦急杀李佑了。
特别是一句“恨阎王抠”,道出了布衣鬼幼年便知人生苦短。而后的下半首词,更是将布衣鬼幼年时的大志满怀、鸿鹄之志表示得淋漓尽致!
这算不算是魔王弄巧成拙,反倒让血番茄爱上了暴君呢?
虽说二者糊口经历完整分歧,但李佑对布衣鬼这类活了起码五百年的存在,也是极其猎奇的。在两人保持着让谈天持续的默契下,两人竟然相谈甚欢地聊了两个多小时。
血番茄在空姐家时,对暴君那么狂热,明显是极度喜好暴君了。魔王如果放到都会小说里,就是个情窦初开的高富帅因过分羞怯,硬生生把中意女孩儿推向别人的傻瓜啊!
不管李佑如何想,也没有想到,出隧道就遭受铺天盖地尸海,还碰到如此强追兵的启事,竟然是血番茄!李佑本来还觉得是这半瓶万恶之血代价太高,才会形成如许成果的。
“魔王大人不肯用身份逼迫她。太早见她,魔王大人也感觉身份差异太大,会这段豪情变得不那么纯粹。以是魔王大人便将血番茄安排到了我们猛鬼界最有前程的暴君麾下,让暴君到处照顾她。”布衣鬼感喟道:“血番茄受伤后,魔王大人直接命令让冷魔麾下第六十二处化生血池的产出,全数供应血番茄利用。可惜啊,血番茄还是被你们杀了。”
“恰是。”布衣鬼又将折扇拿了出来,一下将折扇甩开轻摇道:“血番茄她是魔王大人最中意的一个女子。”
“铺天盖地的尸海,一个四阶冰巫妖、两个三阶鬼物。现在又加上你,你比冰巫妖还要强。”李佑道:“我只不过是偷了半瓶万恶之血罢了。”
“我们这些鬼呀,实在都不太普通。普通的,都成不了鬼。但凡是鬼,必定是要心中有极大怨气或者人极度扭曲的。”布衣鬼道:“是人也好,是鬼也罢。只要脾气稍有些不太普通的,就必定会有些偏执。”
阿谁魔王大人,恐怕如何也不会想到,他对血番茄的关爱、照顾,完整不知情的血番茄直接把那些当作了暴君对她的偏疼。更因为如此,第一次见血番茄时,血番茄才会那样表示出对暴君狂热的模样。
布衣鬼朗读得慷慨激昂、声情并茂,更是以词是他本身所作,颂得是畅快淋漓。特别是布衣鬼原为明朝时的读书人,朗读起来很有古韵,与古人朗读的感受大不不异,让李佑不由鼓掌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