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就连严昌也有点为龙烈血的派头心折,不说别的,之前的血镰帮老迈在这一点上就没法和面前这个男人比拟。
看着荡起一圈波纹,冒了两个泡就沉到江底的铅丝袋。严昌没有惊骇,他有的,只是一点淡淡的伤感。
说到这个矿,看龙烈血脸上有一些存眷的神态,严昌就有些感慨,“为了这座铜矿,当时的血镰帮也死了四小我,到最后,阿谁私家矿老板让步了,同意以220万的代价把铜矿卖给了血镰帮,归正他这些年开矿也发够了。那些钱赚得他十辈子也花不完,在卖完矿后,阿谁矿老板就带着他的百口移居到外洋去了。”
龙烈血用手表示了一下,统统人的喝彩就停止了。
龙烈血很对劲,就算这些人是蚂蚁,龙烈血也但愿他们是统统蚂蚁中牙齿最锋利的。
……
乘着夜色乌黑,在最好的双层铅丝袋里放几块沉江的大石头,再把那些个剥光毁容的尸身放出来,袋口用铁丝拧紧。然后往龙盘江里一丢。那些尸身就算措置完了。不在江底的淤泥里泡个十年八年的,鬼都发明不了,而真要有一天被人发明了。那普通碰到这类连苦主都找不到的无头公案,差人局也没有人会用大力量去查。
严昌再看向霍小玉,阿谁比母夜叉还狠三分的女人此时也在看着龙烈血,眼睛里的东西让人难以揣摩。霍小玉发明了严昌在看她,她转过甚来,冷冷的看了严昌一眼,严昌也从霍小玉的眼睛里发明了一种东西――间隔!
统统被龙烈血所慑服的从血镰帮插手到血龙会的兄弟,固然发过誓了。但他们需求一个机遇,需求一个行动来表白他们的态度和决计,就像古时候的那些梁山豪杰用人头作“投名状”一样,从某种角度上来讲,那些人充当的就是一个“投名状”的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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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天扬醒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龙烈血。
“那就捡短的说!”
除了那些东西以外,那边还放着厚厚的一叠百元的钞票,大抵有好几万,那些钞票底下押着一张纸条,顾天扬把纸条拿出来,上面只写着一个戒毒所的地点。
没有一起砍过人挨过刀,又如何叫别人信赖你呢?
“那座铜矿之前是血镰帮的。现在天然也就归我们血龙会,铜矿的事都是由我亲身打理的,我之前每周都去阿谁处所两次,省会到曲源的话早上坐车下午也就到了,那边给我们干活的都是一些诚恳巴交的工人和两个管帐,没有血镰帮的人。之前血镰帮的统统资产,包含那座铜矿、回收站、大兴旅店,统统酒吧在内。只要给我一点时候,我就能让它们都公道合法地归到魁首名下。”
“三百万不到!”
彻夜确切另有很多的事。
这类事,恰是严昌所善于的,正如他今晚最后的时候想把龙烈血的亿龙大厦给弄到血镰帮来一样。为此,严昌早就有所筹办了,在他的口袋里,他还装着一根从之前血镰帮老迈残破的肢体上割下来的手指,现在恰是要博取新主子信赖的时候,严昌也不敢把那根手指私藏。他把那根手指拿了出来,然后用笔在一张纸上写下两个字。
龙烈血也没有说话,他只是悄悄的看着顾天扬。
“你……你……好,我叫顾天扬!”
严昌又重新见到了龙烈血。
在肯定四周没人跟踪的时候,一伙人绕了两个圈才重新回到了西联文娱公司这个血镰帮之前的老巢。
出来混的,不是去吃人就是被人吃,这个事理就是那么简朴。本来血镰帮留守在老巢里的那几小我是能够不死的,但最后的成果他们还是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