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敏捷穿上棉袄,背着本身的枪来到几个死人身边,抓起雪里的枪玩弄了下,感觉是把微冲。
他手中镜头一转,找到了别的两溜陈迹的仆人,一样一身乌黑,一样抱着跟本身清算的战利品一样的枪支,一样奔驰敏捷,在洁白的雪地里,跟三支利箭扑向这里。
“武哥,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婶子,二叔和石头。”他看着脸上肌肤已经发白的董金武,极其安静的说道:“等石头毕业,我就给你报仇……我必然杀光这些王八犊子!”
鹿心,值钱的是鹿心血!
林间,他那薄弱的身影稳稳站立,仿佛,刹时长高了两公分。
他没有流一滴泪,两个眼角却蜿蜒流下鲜红的血迹。
他仅用了二非常钟不到,六只马鹿全数开膛破肚,摘掉了值钱的部件,分类装进了照顾的便利袋里,塞进了武哥的背包。
鹿心好措置,鹿筋抽起来要费事点,但也没有太迟误,他这活干的多了,要不是家里森保盯上了他跟武哥,他们就不至于跑到这来冒险了。
跟着他看到了远处几百米外的雪地里的陈迹!
封郎行动缓慢,短短几秒就清算利索,就在哈腰要扛起武哥的一刻,咻的一声尖啸,在他哈腰的同时,一枚枪弹掠过他的后背,钻进了他火线的雪地里,炸起一蓬雪雾和冻土。
风声哭泣还是,林中热气随风飘零,浓浓的血腥味被风吹散,但这里还是跟杀猪场一样,满地刺目标血红,血腥气浓烈的近乎黏稠。
第一次杀人,竟然没有让他崩溃。除了开端冒出了点不适,这会,他看到那些死人,跟看到马鹿的尸身没啥辨别。
封朗一下子靠在了身后的树上,这一刻他呼吸短促,心跳加快,看了眼几米外的武哥,一咬牙,吃力的站起,哈腰疾走而去……
封朗拎着尽是解冻血浆的斧子,游目四望,仿佛,在寻觅那只头鹿。
恰是如许,给封朗健忘枪响后会引来费事,没有及时分开,留出了充足的时候。
他将此人身上和背包清算利索,跟着来到其他几人身边,又背了一把突击步枪,将统统弹夹全数清算起来,一人两把,一大一小的手枪也都没放过,拿着那把霸气的偷袭枪比划了下,扣上了镜头盖。
封郎没有晕逆,有力嘶喊的一刻,抬手蹭了下眼角扯破流下的血迹,将手里的指环吊坠戴在了脖子上,谨慎的塞进了棉袄里。
摘掉对方背着的长枪,研讨了下,感受怪怪的,但没有扔下,直接背上。
这一刻,他不会再严峻的浑身生硬,这一刻,他不会再严峻的连胳膊都动不了了,这一刻,如果回到对方开枪之前,他会毫不踌躇的停止对方的行动。
他那里晓得,这个背包里的东西都是高科技结晶,非论那家伙刚才利用的微冲,还是身上背着的AK74M,都是目前老毛子最早进的兵器,连带手枪都是闻名的马卡洛夫式手枪。
野生的,跟野生的可两回事,差着劲呢。
我靠!
一把偷袭枪就五公斤了,就算微冲手枪都不沉,可那是铁的啊!数量多了,一样是难以接受的负荷。
半响,他吐出一口长长的哈气,仿佛才回过神来,他拎着已经有二十多斤重的背包,返回武哥身边,一样样的将武哥身上的东西收起,还是没有掉泪。
一根鹿鞭四五千,大点的五六千;一个鹿心也要一千多块,两千块。加上鹿筋,鹿眼窝,一头公鹿差未几一万块呢。
这是一支精锐,却被长于埋没气味的两个中原猎人办了。
封朗足足喊了两三分钟,声音沙哑,大脑缺氧,身材摇摇欲坠,董金武到底是没能再展开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