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曰:侍从尊者出入,当为提持机杖、鞋履。登危临闸当以亲侍摆布,两手提携,不得散手阔别长幼别朋。
科曰:前虽交友,后名宦有别,或为师长,或为师友,或为臣下,皆解交,执当时之礼。若上命不解,皆须谦下为交。在上,不得呼下解;鄙人,不呼上结义,上命之也。司府受炼,相火成罡。梁为天宰,同感炎光。枢机辅弼,星列玄章。育精大明,赤车凌芒。炼化神府,表裹俱昌。
科曰:共居观舍、堂殿、园林、地步三宝众,殿属天尊,堂属羽士。若其营建,尊卑有等,其私房是羽士自造,广狭品级,出本身身,生前由身处罚。若身后而无付嘱,从众施为。若白衣孺子自所营建,得度以后配别处者,亦听许本身处罚,唯地属三宝,不得窜改。若大众先有别约,例不犯也。
《太真科》曰:箓生同门、同道,更相参议,共宣妙化。小生与大生,言传小生,不得谩语。若仆,可得兄弟同心一意,明详科法,为人行事,唯精唯严,执宪秉仪,不成息替。自求吉福,为他祷告,无有贰心,专笃懃行,化恶为善。违科,五刑论也。
科曰:若淫心起时,如逢猛虎想,如见毒蛇想,似见国王想,如为贼发逢主司想,如坐在宅,被火四发遭烧想,如乘船渡海、船漏欲没想。作此六心,淫无起处。
科曰:如有人来乞索,是因三宝赴斋,传度讲诵,转接受施。但是因三宝得者,准明真科,依十二折传处罚。如果别的所得,听出意布施济惠,仍不得以不净取,觉得不净施,皆抱枉法获咎也。
科曰:羽士女官,而被俗人不依事理轻欺,若为依止,答曰:若羽士女官,而与俗人不依事理轻欺者,可告父母、兄弟,及村庄有权势者,觉得外护。
科曰:诸初入道,戒行未全,依倚村坊,不住观舍,上无尊德可畏,下多奸刁为朋,诱引后代,同床坐起,歌笑玩耍,喝酒食肉。俗人见之,通生秽慢,乃谓名德,俱应若斯。如此之类,是灭道法,破他信敬。尊德访察,依科与罪,设不能治,国王有法也。